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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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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55 公司简称:朗博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6,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950,000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05,050,000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52,500.00元,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未经审计)的43.63%。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于2017 年 12 月 19 日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0万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发行价格为 6.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1,19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16,037,735.85元后,实收人民币155,152,264.15元,于2017年12月25日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存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账号:519902821410901)开立的验资专户中;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382,213.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770,050.9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3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5,237,010.96元,其中60,000,000.00元为未到期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5,237,010.96 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对其管理、使用和变更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2018年1月3日分别与中国银行金坛支行、南京银行常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行三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投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000万元。具体如下:

(五)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其中“汽车动力系统和制动系统橡胶零部件生产项目”、“汽车用O型圈生产项目”由原计划建设进度36个月延长至84个月(即2024年12月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计划建设进度24个月延长至84个月(即 2024年12月底)。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

单位:元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于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金博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凡2024年9月6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4 年9月11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议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召开日期如有变化的,将提前5天通知。

2、联系人:张国忠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尧塘街道金博路1号

邮编:213200

联系电话:0519-82300207 传真:0519-8230026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0,722,040.42元。经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6,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950,000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05,0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52,5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3.63%。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50,000股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业务、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范小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受托方均为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长王曙光、董事戚淦超、赵凤高、路国平、独立董事严宁荣、封美霞现场参加会议,独立董事贾红兵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曙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0,722,040.42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6,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950,000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05,0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52,50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述制度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55 证券简称:朗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购买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的主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4、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受托方均为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审议的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购买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以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3、公司拥有良好的专门人员配备,以及完善的账户及资金管理、决策与审核制度,财务部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或“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或“财务费用”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