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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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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4-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4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6月7日公司完成分红派息工作。

2、根据《关于〈珠海市吉大、南区污水处理项目污水处理合同〉若干事项的补充协议》约定,力合环保运营的吉大厂和南区厂污水处理费调价期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2022年污水处理单价为2.01元/吨)。自2023年1月1日起产生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尚在商洽,本公司暂依据珠海市水务局下发的《暂定香洲一二期、北区一期、南区一期、吉大和拱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单价的通知》、按暂定基准价1.19元/吨的污水处理单价确认相关收入,待各方就污水处理厂付费单价协商一致并报珠海市政府同意后,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计入当期损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本年度收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2,265.53万元。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郭瑾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4-039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解释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并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执行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4-036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位于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的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其中郭瑾董事、陈宏良董事、裴书华董事、王一鸣董事、罗宏健董事、韦洋董事、黄燕飞独立董事、肖遂宁独立董事、王利民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郭瑾董事长因公务出差,委托谢浩副董事长现场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于会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瑾、裴书华实施了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于会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4-037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