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58 公司简称:卓易信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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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4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2223号《关于同意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1,739,2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49元,共募集资金575,871,408.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6,069,712.64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9,801,695.3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于2019年12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6,544,605.24元、律师费用4,716,981.13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35,849.06元、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964,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2,840,259.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9)001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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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2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产BIOS固件和BMC固件产品系列开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卓易信息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并注销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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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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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进行先期投入或置换的事项。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2024年半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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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7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上海研发中心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61,006,491.28元超募资金,用于购置上海闵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闵行区恒南路688弄《复地浦江商务中心》44号1层地下1、13层01-04室的房产作为上海研发中心办公用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上海研发中心办公用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60,313,054.45元用于支付以上款项。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资产的议案》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地址的议案》,将坐落于宜兴市新街街道软件大厦二期 05 幢101 室、201 室、301 室、401 室、501 室、601 室的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及机房设备及附属设施出售给宜兴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大数据”),出售资产不涉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设项目”和“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对云计算中心投入的服务器等核心资产,但涉及相关募投项目的场地装修与升级改造部分,交易完成后交易所得款项中对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748.00 万元公司将等额退回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退回的募集资金将投入募投项目“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中。另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址。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调整内容主要为①调整“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其中调减建设投资金额3,316.38万元,调增项目实施费用金额3,316.38万元。经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额仍为19,296.76万元,其中16,424.04万元通过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入,剩余部分将利用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均与调整前保持一致。②调整募投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至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298号二层。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4年8月20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娟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半年度报告编制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并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