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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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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13 公司简称:亚普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1,956,551,050.28元,2024年半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150,785,110.79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登记日在后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认;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18日,公司总股本512,599,2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29,963.2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比例为17.00%,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98%;

3、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4、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收到8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由董事长姜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1,956,551,050.28元,2024年半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150,785,110.79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18日,公司总股本512,599,2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29,963.2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比例为17.00%,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98%;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

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0)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左京先生、洪铭君先生均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该2名董事均系本议案之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左京先生、洪铭君先生均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该2名董事均系本议案之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以上第1、7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记录;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记录;

4、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5、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6、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实施细则。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3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1,956,551,050.28元,2024年半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150,785,110.79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18日,公司总股本512,599,2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29,963.2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比例为17.00%,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98%;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0)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3、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尹志锋先生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议案之关联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4、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尹志锋先生任职于公司关联法人-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议案之关联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24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1,956,551,050.28元,2024年半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150,785,110.7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18日,公司总股本512,599,26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629,963.2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比例为17.00%,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98%;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议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提名徐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徐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相关任职资格,并已同意出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平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认为徐平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徐平先生简历

徐平,男,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项目总工程师、总经理高级助理、工程支持部工程规划高级经理、项目管理总监、动力总成副总监、项目管理执行总监,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执行总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上海汽车英国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徐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徐平先生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 14 点 15分

召开地点: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凡2024年9月11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4年9月19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以及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杨琳、王雪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电话:0514-87777181

传真:0514-87846888

邮编:225009

电子邮箱:stock@yapp.com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