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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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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30 公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 03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当前总股本225,204,5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2,401,3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40,164.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96%;其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年度。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2024年1-4月公司实施股份回购金额25,588,879.23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纳入2024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此部分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8.82%。

综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36,729,043.23元,占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8.7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股东周俊梅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763,690股,实际合计持有763,690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 04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 16: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至2024年9月4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laf@vip.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拟于2024年9月6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桂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晨先生,财务总监张伟先生及独立董事陈雄辞先生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6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至2024年9月4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laf@vip.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本次说明会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2、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3、联系邮箱:laf@vip.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 03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1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相关意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当前总股本225,204,5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2,401,3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40,164.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96%;其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年度。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2024年1-4月公司实施股份回购金额25,588,879.23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纳入2024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此部分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8.82%。

综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36,729,043.23元,占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8.7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 04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不实施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79,724.2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当前总股本225,204,58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2,401,3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40,164.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9.96%;其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年度。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2024年1-4月公司实施股份回购金额25,588,879.23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纳入2024年度现金分红相关比例计算,此部分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8.82%。

综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36,729,043.23元,占2024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98.79%。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股权激励授予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 039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化工(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补充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价格详见下表: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受石油、棕榈油等基础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间接导致产品生产成本波动。表面活性剂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200元/吨,下降比例约2.35%;香精类原料采购价格同比下降约5,310元/吨,下降比例约5.42%;硅油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1,990元/吨,上涨比例约8.08%;皂基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270元/吨,上涨比例约3.93%;功能性辅料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3,700元/吨,下降比例约18.45%。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指标和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生产经营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 03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

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对象及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

凡2024年9月6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4年9月9日至9月10日(9:00-16:00)工作时间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

邮编:515041

联系人:黄小兰

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传 真:0754-89833339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4 - 03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规定,董事会编制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