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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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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2位董事亲自参会并行使了表决权。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 否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合并

母公司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元

注:母公司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无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6、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7、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注1:公司已于2024年6月8日、2024年7月12日、2024年8月18日、2024年8月18日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完成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的付息兑付工作,因此债券相关信息未在上表中列示。

注2:23长江Y1、24长江Y1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的前5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第6个计息年度起,每5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逾期未偿还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4年3月29日,公司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与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长江产业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8.20元/股的价格分别受让湖北能源、三峡资本持有的公司529,609,894股和332,925,39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58%和6.02%(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同日,长江产业集团与公司股东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旅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该等股东在参与公司法人治理时与长江产业集团保持一致行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江产业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962,535,29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1%;长江产业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98,086,80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82%;长江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支配公司1,560,622,096股股份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2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长江产业集团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关于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同意湖北能源、三峡资本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所持长江证券529,609,894股和332,925,399股股份转让给长江产业集团持有;股份转让完成后,长江证券总股本不变,其中湖北能源、三峡资本不再持有长江证券股份。长江产业集团作为公司主要股东的资格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详情请参见公司2024年5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董事长金才玖,副董事长陈佳,董事李新华、黄雪强、刘元瑞,独立董事史占中、潘红波、张跃文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陈文彬、郝伟、关红刚,独立董事余振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才玖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本报告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推选刘正斌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正斌同志董事任职生效后,李新华同志将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新华同志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刘正斌同志简历见本公告附件1。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发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增补关红刚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期限与其董事任职一致。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2。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刘正斌同志简历

刘正斌,男,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曾任湖北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湖北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等。

刘正斌同志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

附件2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注:由于条款增加,本章程中原条款和引用条款序号做相应调整。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5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送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监事费敏华、杜琦、蔡廷华、陈丹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长李佳、监事邓涛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监事长李佳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本报告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全文披露。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报告。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议案4.00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议案5.00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共同提交,其余议案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其中,议案1.00、2.00、3.00、4.00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或信函、邮件、传真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13日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及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给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五)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邮编:430023)

联系人:檀圆

联系电话:027-6579989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六)会议费用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9月13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2、股东账号: 持普通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 天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写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写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3”,投票简称为“长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出现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