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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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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30 公司简称:芯导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符志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导科技”)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性能分立功率器件开发和升级”“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4.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16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048.8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138,672.87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前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已经充分论证。自首发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但近年来,受地缘政治形势、全球经济环境、行业周期等宏观因素的不确定影响,公司的募投项目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对应产品的市场情况不及预期。具体而言,全球半导体行业依然处于低位,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领域整体表现低迷。据半导体产业协会(SIA)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半导体产业销售总额为5,268亿美元,比2022年下降8.2%。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对应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秉承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募投项目的推进上更加谨慎、严谨、科学,整体进度较原计划适当放缓,以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

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高性能分立功率器件开发和升级”“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性能分立功率器件开发和升级”“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导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4.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16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048.8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138,672.87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此次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组织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实施,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的批准,公司2021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00股,发行价为134.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75,256,603.78元,余额为人民币1,846,893,396.22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404,716.9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0,488,679.24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6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9,500,625.0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31,678,046.78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流415,000,000.00元)。本报告期使用187,822,578.28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流174,000,000.00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719,500,625.0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13,921,073.15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208,085,266.14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94,164,192.99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2月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9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系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支行的上级管辖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7月7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系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的上级管辖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4月14日和2023年12月1日与全资子公司芯导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系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的上级管辖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对应的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70010122003181568,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予以注销,并变更为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系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的上级管辖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不包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证券公司理财产品期末尚未到期余额共计1,191,500,000.00元及对应账户的未使用资金112,183.54元。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70010122003181568账户已于2024年7月完成注销,对应募集资金已划转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新设立的646215859账户。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通知存款。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2023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12月15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月4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年4月15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5月17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8,900万元,不存在使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对应市场的实际需求情况,秉承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募投项目的推进上更加谨慎、严谨、科学,整体进度较原计划适当放缓,以有效控制成本、降低风险、提高资产流动性。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性能分立功率器件开发和升级”“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导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7、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通过实施现金管理业务,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标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