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96 公司简称:华电辽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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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股票简称于2024年6月5日由“*ST金山”变更为“金山股份”;于2024年8月6日由“金山股份”变更为“华电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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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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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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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毕诗方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4-050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国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要求,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以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建设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24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4-049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长毕诗方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2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同意《关于审议〈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24,356万元。
详见公司临2024-051号《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四)同意《关于增加控股子公司2024年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华电(彰武)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办理银行融资39,838.40万元,并在该额度内根据实际需要办理业务。
(五)同意《关于修订〈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等三项制度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修订完善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及《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等三项制度。
(六)同意《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建设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24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建设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24万千瓦风电项目,公司出资20,979.02万元。
详见公司临2024-052号《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建设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24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七)同意《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4年9月12日上午9点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24-053号《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4-054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1日(星期三)上午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4日(星期三) 至09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b600396@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11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1日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毕诗方
总经理:田立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薛振菊
独立董事:赵清野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11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4日(星期三)至09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
zqb600396@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马佳
电话:024-83996040
邮箱:jia-ma@ch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4-052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建设火电灵活性
改造配套24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标的名称。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林郭勒新能源公司)拟出资建设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24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
2. 投资标的金额。锡林郭勒新能源公司为公司与锡林郭勒盟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比51%、25%、24%出资的控股子公司。本项目动态投资137,117.78万元,静态投资 135,258.81万元;项目资本金41,135.33万元,公司出资20,979.02万元。
3.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有效电量减少的不利情况对本项目财务收益率影响较大,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优化发电组件选型和布置;在项目投产运营过程中,严格注意检修运行维护质量,提高设备可靠性和机组利用小时数。
本项目环评、水保、接入系统方案尚在报批中,为依法合规开展项目建设,公司将沟通有关部门尽快取得批复,在项目实施前取得开工建设所需支持性文件,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加强督导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和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建设本项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响应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锡林郭勒新能源公司增资建设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24万千瓦风电项目。该项目为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建设的市场化消纳新能源项目,根据地方政策规定需与进行灵活性改造的燃煤电厂实质性联营。该项目已经取得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关于本项目的指标批复、核准批复。
1. 项目地址: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境内。
2. 项目规模:安装34台单机容量7.15MW风电机组(满发时一台限发4.05MW),总装机容量240MW,不需配置储能,配套新建一座35kV汇集站。根据项目所在地电网公司初步意见,本项目拟接入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主变与白音华公司以“风火同场”一体化管理;本项目最终接入方案以所在地电网公司批复为准。
3.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动态投资137,117.78万元,静态投资135,258.81万元。该项目资本金为动态投资30%即41,135.33万元。
4. 项目出资情况:锡林郭勒新能源公司为公司与锡林郭勒盟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比51%、25%、24%出资的控股子公司,该项目公司出资20,979.02万元,其他股东同比例增资。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建设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24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建设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出资20,979.0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花镇阿拉坦兴安嘎查委员会东南方向1000米
3.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6. 股东及持股比例: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51%、25%、24%。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公司控股子公司锡林郭勒新能源公司加快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和尽早投产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有效电量减少的不利情况对本项目财务收益率影响较大,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优化发电组件选型和布置;在项目投产运营过程中,严格注意检修运行维护质量,提高设备可靠性和机组利用小时数。
本项目环评、水保、接入系统方案尚在报批中,为依法合规开展项目建设,公司将沟通有关部门尽快取得批复,在项目实施前取得开工建设所需支持性文件,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加强督导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和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公司将依规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该项目公司的审计报告,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临2024-051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林郭勒新能源公司)拟与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不超过24,356万元。
2. 本次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本次融资租赁采用直接租赁模式,由锡林郭勒新能源公司(承租人)选择供货商及指定设备,由国网租赁公司(出租人)出资购买并出租给锡林郭勒新能源公司使用。锡林郭勒新能源公司按期向国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待租赁期满后,锡林郭勒新能源公司按协议约定以1.00元的价格进行回购。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国网租赁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21,206.3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国良;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504-C;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投资管理。一般项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船舶租赁;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
基本财务状况: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2012亿元,净资产265亿元;2023年度净利润14亿元。
三、融资租赁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直接融资租赁。
4. 融资金额:融资金额不超过24,356万元,最终以实际投放金额为准。
5. 租赁期限:3年。
6. 租赁设备:风力发电设备。
7. 租赁利率:名义利率不高于3.3%,若考虑增值税抵扣,综合融资成本不高于2.95%。
8. 租赁保证金:无。
9. 租赁间隔:季度,共12期。
10. 支付方式:季度后付,宽限期一年半只还息不还本。
11. 担保方式:无。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公告编号:2024-053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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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8月28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一项和第二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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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 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账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 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 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9日一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异地股东可于2024年9月12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泰宸商务大厦B座23层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办法
联系人:马佳
联系电话:024-83996040
传真:024-83996039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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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