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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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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76 公司简称:卫信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33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

● 回购期限:自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价格:不超过12.12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刘烽,董事、副总经理陈仕恭,董事刘彬彬,副总经理周小兵,将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54,280股、126,325股、221,750股、112,550股。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对象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法定期限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充分调动公司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回购金额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停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注:上述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拟回购资金总额、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2.12元/股进行测算,具体的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拟回购价格:不超过12.12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如果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七)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不超过3,000万元(含)

(八)拟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1,500万元(含)、回购金额上限3,0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12.12元/股(含)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123.76万股至247.5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8%至0.57%。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回购后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十)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9.2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03亿元,货币资金为3.58亿元(数据未经审计),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按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1.56%、2.14%、8.38%。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债权人的利益也不会受到重大影响;回购股份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一)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刘烽,董事、副总经理陈仕恭,董事刘彬彬,副总经理周小兵,将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54,280股、126,325股、221,750股、112,550股。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十四)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未使用已回购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五)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具体办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或者终止本回购方案;

6、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一) 在回购期限内,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二) 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三)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对象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法定期限内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四) 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码:B884463649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32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98号)核准,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3元,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8,39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1,354,55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7,035,441.51元,款项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于2017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瑞华验字第[2017]0130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6,441,336.51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570,382.35元,累计投资收益21,378,224.71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2,158,964.91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32,158,964.91元,实有余额32,158,964.91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0.00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6,441,336.51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818,101.60元,累计投资收益21,378,224.71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2,406,684.16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32,406,684.16元,实有余额32,406,684.1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7年7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5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白医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卫康医药研发有限公司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西藏中卫诚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9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卫诚康同中信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上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募集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与投资收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0.00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入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营销网络拓展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结项,其结余募集资金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报告期内,该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完成该项补充流动资金工作。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某Xa因子抑制剂化学药品口服制剂(原料药及片剂)”项目终止,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变更用于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中的“甘氨胆酸”项目,“甘氨胆酸”项目增加投入496.90万元,以满足该项目的资金需求。该议案已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该变更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子项目终止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注射用多种维生素(12),并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完成该项补充流动资金工作。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2、“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括白医制药新产品开发项目子项目内部变更用途的496.90万元,及其后续未全部投入使用并于报告期内变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31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国涛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34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4日(星期三)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至9月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wxk@wxkpharm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将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4日15:00-16: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4日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业绩说明会”栏目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勇先生,副总经理:周小兵先生,财务总监:郑艳霞女士,董事会秘书:于海波先生,独立董事:赵艳萍女士、曹磊女士。

(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可能会有所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4日(星期三)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至9月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xk@wxkpharm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于海波

电话:0891-6601760

邮箱:wxk@wxkpharm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24-030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拟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