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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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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64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1)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冲女士,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三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包括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

(2)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赵佳伟女士,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于晓芳女士,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费用事宜。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鉴于公司业务相对稳定,项目费用与上年保持一致。根据公司最新合并报表范围、业务规模、业务分布等情况经公司邀标程序确定,公允合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安永华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安永华明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