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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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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63 公司简称:禾望电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4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6月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一一光伏》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1-6月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以上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2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公司网站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2日至2023年4月11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意以2023年4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5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247万份。君泽君律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00,000份。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由27.65元/股调整为27.589元/股。

6、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33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申请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660,000份。

7、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520,000份。

8、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00,000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说明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00,000份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相应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上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其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0,000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3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6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6元,共计募集资金80,1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56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44.44万元,加上坐扣承销费2,600.00万元中包含的进项税147.1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86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6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7月21日,本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智慧支行(2018年12月27日该账户注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2024年2月1日该账户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21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禾望)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已更名为广州东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5月29日该账户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2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禾望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05月29日该账户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3月29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禾望于2018年3月2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2020年05月28日该账户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自新签订的监管协议生效之日,原公司、苏州禾望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签订的原监管协议终止。

2019年8月30日,本公司、东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禾望)、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4年1月24日该账户注销)、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已经签署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011.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新一代海上风电大功率变流器及低压工程型变频器系列化产品研发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7-263号)。公司于2018年1月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新一代海上风电大功率变流器及低压工程型变频器系列化产品研发项目、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品质,满足市场对智能电气成套设备的更高要求。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旨在实现公司在产品生成工艺和生成效率上的提升,增强产品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收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深圳市南山区采用购置场所的方式建设研发中心,但考虑到公司研发人员增加后开展研发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 2014 年该项目可行性论证至今,深圳房产和土地价格已经出现较为明显的上涨,公司拟采用其他方式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威新软件科技园变更为位于东莞松山湖西部研发区研发中一路东侧地块。公司通过实缴注册资本的形式提供给东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东莞禾望于2019年3月28日取得东莞松山湖西部研发区研发中一路东侧地块,建设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拟投资26,811.5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3,827.77万元,使用企业自有资金2,983.81万元。本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较原项目投资金额22,966.00万元增加861.77万元系用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存款利息。上述情况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3日对此次变更进行了公告。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19年8月2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由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后重新报建及招投标程序影响了计划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率、提升募投项目与公司的协同效率、满足公司长期发展及产业布局的要求、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公司通过综合评估分析,以及审慎的研究论证,将前述该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1年8月调整至2023年12月。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度作出调整。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333.5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情况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4年1月12日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新一代海上风电大功率变流器及低压工程型变频器系列化产品研发项目、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详见三(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4年3月,财政部编写并发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明确了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应用指南2024》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

根据《应用指南2024》的规定,公司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会计政策,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度1-6月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度1-6月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中“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70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

5、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陆轲钊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查,认为: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相应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其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00,000份。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玉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由于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相应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资格。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300,000份,本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刘济洲先生及郑大鹏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