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27 公司简称:永安期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8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55,555,556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72,777,777.80元。上述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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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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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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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4-030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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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已经公司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网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后续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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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1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
邮政编码:310000
联系电话:0571-88353525
邮件地址:yaqh_ir@yafco.com
传 真:0571-88388193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等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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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4-027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4年上半年,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7,616,320.2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29,925,000.40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455,555,556股,以此计算共拟派发现金红利72,777,777.80元(含税),占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66%。
公司总股本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4-026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等相关规定,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指母公司,下同)2024年半年度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标准,相关指标具体如下:
1.净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3,600万元。
公司2024年6月30日净资本为421,243.25万元,符合标准。
2.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4年6月30日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为429%,符合标准。
3.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24%。
公司2024年6月30日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净资产)为40%,符合标准。
4.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4年6月30日流动资产(不含客户权益)与流动负债(不含客户权益)的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为720%,符合标准。
5.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4年6月30日负债(不含客户权益)与净资产的比例(负债/净资产)为9%,符合标准。
6.规定的最低限额结算准备金要求。
公司2024年6月30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为38,901.29万元,符合标准。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4-025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变更通知分别于2024年8月16日、8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会议由韩伟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6月30日财务状况以及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4-024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杭州市新业路200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2219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变更通知分别于2024年8月16日、8月23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葛国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马国庆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议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马国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后生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4-029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委派董事监事的函》(浙交投〔2024〕83号),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推荐柯晓瑶女士(简历附后)担任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钱焕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柯晓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前,由钱焕军先生继续担任监事职务。
本次监事人员变更完成后,钱焕军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钱焕军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始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监事会对钱焕军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柯晓瑶女士简历
柯晓瑶,女,1985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管,浙江建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浙商汇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柯晓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4-028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委派董事监事的函》(浙交投〔2024〕83号),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推荐马国庆先生(简历附后)担任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麻亚峻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马国庆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同意此次董事人员变更事项。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马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前,由麻亚峻先生继续担任董事职务。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马国庆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马国庆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马国庆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前,由麻亚峻先生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次董事人员变更完成后,麻亚峻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麻亚峻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委员期间,始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麻亚峻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马国庆先生简历
马国庆,男,1968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河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高康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首席投资官、总经理助理,国铁建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顾问,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与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浙江省长三角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级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国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因在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任职而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