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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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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5,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5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9]1801号文,核准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0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存续的债券如下: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了《“22BOEY1”2024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本次付息方案为每10张债券付息35.00元(含税)。

2、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冯强先生、朱保成先生、王锡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非独立董事。公司于2024年5月 28日披露《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选举冯强先生、朱保成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了《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因工作调整原因,孙福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因工作变动原因,朱保成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执行委员会组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冯强先生,从执行委员会委员、执行副总裁升任为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公司董事会聘任刘志强先生担任执行委员会委员、高级副总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宋立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3、本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以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长(签字):_______________

陈炎顺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4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4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0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2人)。董事陈炎顺先生、吴礼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办理贷款置换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办理贷款置换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风控和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45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7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监事1人)。监事徐婧鹤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谨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46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46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办理贷款置换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京东方”)实施成都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项目,以及子公司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京东方”)实施绵阳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的资金需要,成都京东方及绵阳京东方此前分别向国家开发银行经办分行及其牵头组建的银团(以下简称“贷款方”)申请了外汇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以下简称“原贷款”),由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原贷款合同未到期余额为96,861万美元,其中成都京东方43,402万美元,绵阳京东方53,459万美元。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贷款利率成本,成都京东方及绵阳京东方拟向贷款方申请不超过64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其中成都京东方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绵阳京东方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专项用于置换原贷款的未到期贷款余额。根据贷款方要求,由公司为该笔置换贷款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1、公司名称: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9月29日

3、注册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合作路1188号

4、法定代表人:惠官宝

5、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新型显示器件及组件、其他电子元件,以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培训咨询;物业管理(凭相关资质许可证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成都京东方100%股权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3年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成都京东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二

1、公司名称: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3、注册地点:绵阳高新区科发大道中段198号

4、法定代表人:杨国波

5、注册资本:2,600,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83.4615%;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6.5385%。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2023年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9、经查询,绵阳京东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保证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经办分行及其牵头组建的银团

4、担保代理人:国家开发银行经办分行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贷款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7、保证期间:不超过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8、生效条款:自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保证合同二

1、保证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人: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经办分行及其牵头组建的银团

4、担保代理人:国家开发银行经办分行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贷款总额不超过34亿元人民币

7、保证期间:不超过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8、生效条款:自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董事会意见

成都京东方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运营由公司负责,公司可按照意愿控制成都京东方的决策、经营和管理,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绵阳京东方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日常运营由公司负责,公司可按照意愿控制绵阳京东方的决策、经营和管理;其他股东未实际参与绵阳京东方的运营,本次担保其他股东未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为保障公司权益,本次担保由成都京东方、绵阳京东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本次为成都京东方、绵阳京东方提供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64亿元人民币,有利于促进公司债务结构的进一步优化,降低各被担保人的运营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本次贷款置换完成后,原贷款对应的担保义务终止,不增加公司实际担保金额。

根据资金测算,各被担保人运营稳定,未来资金流入可满足其贷款还本付息需求,违约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金额为630亿元(含本次担保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6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没有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4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4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通过公司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1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3年11月16日,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的公告。

17、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8、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以总股本37,652,529,1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0.3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计2,547,779股,公司股份总数由37,652,529,195股变更为37,649,981,416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固定,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了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9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5.059-0.03=5.029元/份;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5.559-0.03=5.529元/份。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于行权价格的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2.349-0.03=2.319元/股。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于回购价格的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以及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监事会相关意见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由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029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5.529元/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319元/股。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法律意见

综上,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4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4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达到行权条件。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通过公司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1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2年9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3年11月16日,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23年12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披露的公告。

17、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8、2024年4月26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授予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并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1年8月27日,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0,000股股票期权。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023名调整为1,988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06,900,000股调整为596,229,700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41名调整为793名,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41,250,000股调整为321,813,800股。

2、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72元/股调整为2.62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3元/份调整为5.33元/份。本次激励计划中8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3,029,300股。5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5,978,700股。

3、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2元/股调整为2.41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33元/份调整为5.12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83元/份调整为5.62元/份。本激励计划中17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153,700股。79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等个人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24,073,200股。

4、2023年3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2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自愿放弃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9,492,300股;14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806,310股。5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5,120,600股;3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1,681,147股。

5、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41元/股调整为2.349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12元/份调整为5.059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62元/份调整为5.559元/份。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2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退休,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5,349,564股。6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辞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3,771,890股。

7、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9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退休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2,092,662股;8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455,117股。公司本次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47,779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1%。2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注销其不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1,451,172股;3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11,645,226股;1,718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为激励对象未行权,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73,721,776股。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186,818,174股。

8、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49元/股调整为2.319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059元/份调整为5.029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559元/份调整为5.529元/份。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条件均已成就,行权比例为33%,本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行权的授予条件已达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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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行权数量:本次符合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116,020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具体情况如下:

注:1、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的结果为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0.5,公司拟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48,576股;

2、上表所列的本次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3、行权价格:5.529元/份。

4、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5、行权安排:公司将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6、行权期限: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限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8、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必须在《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八、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达到行权条件。公司83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满足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九、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6、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4-04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4-04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半年度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取整所致

(二)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公司2024年6月30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768,788万元,其中2023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739,098万元,2024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4,608万元,转回157,595万元,转销177,522万元,因汇率变动影响199万元,2024年半年度公司存货减值损失影响利润总额合计为 -29,491万元。具体说明如下: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根据历史经验,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具体如下:

(1)应收账款分组情况如下:

a.信用风险较高的客户

b.信用风险中等的客户

c.信用风险较低的客户

(2)其他应收款分组情况如下:

a.信用风险较高的款项

b.信用风险中等的款项

c.信用风险较低的款项

(3)应收票据分组情况如下:

a. 银行承兑汇票

b. 商业承兑汇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通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量其损失准备。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存货,本集团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

(1)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若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的迹象,则需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该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2)对于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均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4、合同资产

根据本集团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本集团将全部合同资产作为一个组合,在计算合同资产的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或该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69,558万元,减值损失共影响利润总额 -33,542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值损失共影响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844万元,影响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844万元。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