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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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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89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2024年1月22日进入第二个行权期。截至2024年6月30日,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行权4,313,764份,公司总股本增加4,313,764股,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相应变化。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简述

公司业务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主,主要产品为电力,该产品主要出售给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同时,公司还从事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生产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国内外市场销售,海外主要销往欧洲、亚太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没有售电业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专注于太阳能综合应用,致力于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两大主营业务的投资、建设、运营、生产和销售,通过新技术、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有效促进主营业务全面提升。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太阳能产品制造业务。

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面,公司致力于持续增加光伏电站规模,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运营电站、在建电站、拟建设电站及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合计约11.582吉瓦。公司在光资源较好、上网条件好、政策条件好的地区已累计锁定了约17吉瓦的优质自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和收购项目规模,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后续公司将加快项目投建进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光伏电站装机规模。此外,在存量电站方面,公司目前有109家电站已接入智能运维平台,实现基础数据自动采集,为运维数据分析打下良好基础,计划2024年底前公司100%存量电站接入智能运维平台;同时公司正在开发智能运维管理及故障诊断系统,将实现电站设备故障实时捕捉、定位及快速解决;加快全面开展无人机智能巡检的工作进程,推广智能清洗机器人应用,提高发电效率。在增量电站方面,推广柔性支架技术应用,增强电站场景的多样化,加强新型先进储能新技术应用,加强安全防控、降低度电成本。

太阳能产品制造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兼容P型和N型生产能力)年产能3.5吉瓦。与此同时,公司实施轻资产降本运营策略;加强市场信息调研,寻找优质上游产业链企业代工合作,重点尝试发展N型电池代工,探索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业务创新,降低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的成本,助力公司生产管理水平和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双提升;优化调整存量产能,实施技术改造升级,研判技术路线,积累并储备关键技术;密切关注N型电池技术,筹划适时扩产,提升公司科技竞争力。公司积极开展晶硅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等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已完成轻质组件、黑色组件、TOPCon组件产品研发,正在开展海上光伏组件、无主栅组件、矩形电池组件等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促进产品差异化发展。

公司的主业光伏电站业务始终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光伏发电行业发展无明显的周期性,自然条件原因会使光伏发电效率每季度存在差异。太阳能组件产品处于行业主流技术水平。

(二)2024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43亿元,同比下降19.57%,主要由于太阳能产品受市场影响,虽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但本期售价持续走低,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4亿元,同比下降9.37%,主要由于本报告期电网消纳不足,同时电力交易市场化规模扩大、平均电价下降;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为480.39亿元。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光伏电站板块销售收入21.76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67.09%,较去年同期减少3.62%;太阳能产品销售收入10.61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32.70%,较去年同期减少40.06%。

公司持续推进光伏电站高质量投资建设,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运营电站约4.944吉瓦、在建电站约2.2吉瓦(其中已全容量并网、暂未转为固定资产的电站规模约0.096吉瓦,已完成首次并网、暂未全容量并网的电站规模约1.098吉瓦,计划到年底全容量并网的电站规模约0.916吉瓦、实现部分并网的电站规模约0.798吉瓦)、拟建设电站约2.659吉瓦(其中预计下半年可开工建设的规模约1.23吉瓦)、已签署预收购协议的电站规模约1.779吉瓦,合计约11.582吉瓦。公司太阳能产品产能合计5吉瓦,其中光伏高效电池年产能1.5吉瓦,光伏高效组件(兼容P型和N型生产能力)年产能3.5吉瓦。2024年上半年,电池产量约1.32吉瓦,主要用于自用;组件产量约1.26吉瓦,销售量约1.23吉瓦。

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分布于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别由7个大区和1个公司进行运维管理。公司装机规模区域分布情况为:西中区运营电站731.8兆瓦;华东区运营电站1,289.29兆瓦,在建电站150兆瓦;华北区运营电站600.089兆瓦,在建电站450兆瓦;西北区运营电站889.4兆瓦,在建电站96.4兆瓦;华中区运营电站517.2兆瓦,在建电站498兆瓦;新疆区运营电站750兆瓦,在建电站306兆瓦;华南区运营电站100兆瓦,在建电站700兆瓦;镇江公司运营电站66.428兆瓦。

公司2024年上半年全部销售电量约33.9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约2.24亿千瓦时,增幅约为7.07%。上半年售电含税均价为0.724元/千瓦时。上半年公司各大区及镇江公司销售电量情况如下:华东区约7.39亿千瓦时,西中区约5.47亿千瓦时,西北区约6.97亿千瓦时,华北区约3.19亿千瓦时,新疆区约6.42亿千瓦时,华中区约2.87亿千瓦时,华南区约1.27亿千瓦时,镇江公司约0.4亿千瓦时。未来公司将不断深挖提升各电站运行效率的措施,加强对光伏电站技术改造,提高电站发电量。

报告期内,公司华北区、华中区、西北区、西中区、新疆区、镇江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2024年上半年公司市场化交易总电量14.9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55亿千瓦时,约占公司上半年总销售电量的约44.00%;公司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平均电价约0.2083元/度(该电价不含补贴,公司参加市场化交易的含补贴电站仍享有补贴,按补贴政策执行)。2024年上半年公司参与绿电交易电量约为3,411.14万度;公司累计申请绿证共46.86万张,绿证平均销售价格约为3.22元/张。

2024年上半年,公司共计收到电费补贴1.45亿元,其中国补1.00亿元,国补结算较上年同期减少2.33亿元。期末尚未结算的电费补贴金额119.94亿元,其中国补115.9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46亿元。

2024年,公司持续推进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目前已完成两轮审核问询函回复,相关审核材料已持续更新数据至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债发行项目审核因项目审计机构所办其他公司业务受到处罚被暂停业务,目前处于“中止”状态,待聘任新的审计机构并出具相关文件后,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审核。本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5亿元(含),全部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本次可转债发行仍在深交所审核中,待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同时,公司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开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相关事项已于2024年7月17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未来公司将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扩大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巩固光伏发电行业地位,扩大太阳能产品的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技术及市场竞争力,努力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注:发电厂平均用电率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发电厂节能降耗;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弃光限电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三)其他重要事项

2024年1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124人调整为121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总数量由18,035,950份调整为17,706,853份。

2024年1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中的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由124人调整为121人,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由8,985,087份调整为8,820,538份。

2024年1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将原可转债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向中补充流动资金147,428.57万元调减至0元,同时调减察布查尔县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全钒液流电池储能+100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一期300MW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49,000.00万元,共计调减募集资金总额196,428.57万元,调减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95,000.00万元(含本数)。

2024年2月初,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经理杨忠绪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忠绪先生因组织安排,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职务,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以及在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一切职务,辞职后杨忠绪先生不在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909,227,4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46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570,747,206.39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如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后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4,313,764股,公司总股本由3,909,227,441股增加至3,913,541,205股。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13,541,2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5839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5月9日,公司完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工作。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张会学、曹子君、谢正武、王黎、刘斌、卜基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譞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李芳、朱佐宏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选举张会学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张会学先生为总经理,郭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程欣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杜虎先生、李菁楠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相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李芳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相同。

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亿元闲置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会学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88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16:30-17:0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89)和《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2024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监事李芳就任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2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90)。

监事李芳就任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 2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90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正武、王黎、刘斌和兼任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财务公司)董事的李芳监事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关联方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的全资子公司节能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将于2024年11月有效期满,为了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能够持续获得良好的金融服务及资金保障,经与节能财务公司协商,拟与其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主要约定公司与节能财务公司友好合作的基础条款。

节能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于2014年7月正式成立,现有注册资金30亿元人民币,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其唯一的股东。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7843312W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200H211000001

法定代表人:韩巍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1号院6号楼第6层101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5)提供成员单位委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6)从事同业拆借;

(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

(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

节能财务公司成立于2014年,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于2014年7月10日获得开业批复并领取金融许可证。节能财务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节能集团持股比例为100%。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近三年节能财务公司发展正常。2023年度节能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135.64万元(经审计)、净利润18,973.24万元(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节能财务公司净资产402,465.54万元(未经审计)。

(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节能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属中国节能控制的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方。

(五)关联方失信情况

经查询,节能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节能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节能财务公司为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在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上限基础上经双方约定确立。

(二)节能财务公司为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免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三)在符合相关监管条件下,节能财务公司承诺向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优惠于一般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

(四)节能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或节能财务公司向其他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同类金融服务的费用,以较低者为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双方同意进行合作,由节能财务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二)服务内容

节能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在符合相关监管条件下,节能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于一般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其他金融服务。

(三)交易限额

1.结算服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节能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节能财务公司日均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30亿元;财务公司给予公司的综合授信原则上不高于70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公司当日货币资金余额的60%。

(四)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约定双方友好合作的基础条款。

(五)保密条款

双方一致同意,对在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对方的信息、资料、财务数据、产品信息等均应严格保密。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一方承担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七)协议的期限、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经过相关审批流程且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自完成各自审批流程且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于2021年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同时废止。

(八)争议解决

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公司实际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情况

通过查验节能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节能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公司定期对节能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每半年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未发现节能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节能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节能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与节能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公司制定了《财务公司存款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以切实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节能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公司与节能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是鉴于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并有利于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依托节能财务公司已经建立的资金系统,可以帮助公司进行资金的划转与管理,节省公司自己建立相关系统的设备与人员开支,还可以通过资金管理,减少遍布全国各地项目公司大额存款的管理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良好可持续发展的必要行为;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情况,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不会因此对财务公司形成较大的依赖。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今,公司与中国节能及其下属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81,358.31万元(不包含本笔,不包含以前年度已经审批、在年初至披露日执行的关联交易额度,不包含年度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

九、授权事项

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节能财务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十、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事项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金融服务协议;

(五)财务公司存款的应急风险处置预案;

(六)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91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国务院《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切实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不断提高公司质量,持续深化提质增效,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一)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一是坚持战略引领,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力度,以增量促进企业增收;持续推进技术进步,以新技术高效能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促进光伏电站和光伏制造业务的全面提升;强化业绩考核导向作用,重视指标增速,实施指标管控,确保目标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贯彻精细化理念,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着力成本费用压降,严守成本费用控制红线,开展“全员消除浪费活动”“生产现场成本改善活动”;强化年度集中采购,推进定额管理建设,提高项目投资管控及基建项目管控能力,多措并举广辟融资渠道;纵深推进数字化数据化管理模式,强化数据思维,通过数字化、智能化赋能经营管理,建立以数据为基础的治理体系,不断加强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以精细化管理促降本节支,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二)不断推动主业发展

1.光伏电站开发与建设方面。

公司将把握好“双碳”目标下的发展红利期,持续加大光伏发电优质项目的市场开拓和资源储备,持续贯彻开发和收购两头抓战略。项目开发方面:加速推动云南、黑龙江项目落地,突破广东、海南等空白区域,加大西北部地区,特别是大型综合类项目开发力度。攻坚中东部区域,针对地方政府需求提升差异化竞争力,把握时机抢占资源。以新模式开发分布式项目,抢占央国企拥有的众多屋顶资源。项目收购方面:抓紧窗口期,把握限电率低,上网电价稳定地区的优质资源,重点收购规模较大的光伏电站,严控项目风险,加快收购进度,尽早实现投资效益。

加强项目建设全程监控,现代信息技术辅助管理,强化风险控制,总结过往经验,高效、科学地开展项目建设。创建智慧工地实现工程管理信息化,提高管理效率,保障施工安全,减少安全事故风险;组建专业项目管理团队,明确职责与权限,搭建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充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为更多项目储备管理人才;严格履行招标程序,选择信用好、实力强的总包单位实施建设,合理组织施工作业,定期跟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监督项目建设施工符合设计要求,项目完工后全面验收,确保达到预期目标;加速推进储备项目投资建设进度,2024年下半年计划新开工约1.23吉瓦项目,推动在建项目尽早并网投产,计划到2024年底在建项目中实现全容量并网的电站规模约0.916吉瓦、可部分并网的电站规模约0.798吉瓦。

2.光伏产品制造方面。

整体经营思路:一是实施轻资产降本运营策略。二是加强市场信息调研,寻找优质上游产业链企业代工合作,重点尝试发展N型电池代工,探索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业务创新,降低供应链合作伙伴之间的成本,促进双方业务持续发展。三是开展数智转型创新业务,以平台为基础,以现有智能运维产品为亮点,探索细分场景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品牌建设方面:围绕品牌的精准定位与差异化,持续强化品牌建设。目前公司光伏组件产品品牌包括TOPCon高效组件“云长”系列、柔性组件“飞燕”系列和全黑组件“青天”系列,同时能根据客户需求开发定制BIPV“女娲”系列等差异化组件。从品牌标识、品牌形象等方面构建真实可信的品牌体系,加强品牌精确、快捷、有效、数字化传播,让品牌价值深入人心,为品牌出海和影响力带来更多确定性。通过数字化传播矩阵建设,以公司官网为品牌营销中心,展现品牌形象、产品详情以及询盘接收。以公司社媒账号“领英”和公众号为公司新闻发布中心,及时展现重大新闻并与客户形成互动。同时部署品牌本地社媒如行业杂志等第三方新闻媒体作为公司品牌副媒体中心,全方位加强品牌建设,增强品牌影响力。后续将增加更多自媒体渠道及特定市场细分展会,为品牌传播提供线上线下与一体的全流程品牌输出。

市场拓展方面:通过差异化产品和服务,根据市场不同、需求不同,推出差异化产品和一体化解决方案。在集合差异化光伏产品、数字产品、光伏生态的基础上,深入拓展客户多元化应用场景,为客户构建数字化、全渠道的生态网络,从而建立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项目开发/设计/施工/运维为一体的完整体系,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清洁能源解决方案,增加市场销售。同时积极推进海外市场推广,如深化巴西线上光储论坛和西班牙线下光储论坛交流,与多方潜在客户建立有效联系,为欧洲、巴西市场开拓助力,提升产品海外销量。

产品质量提升方面:持续严守现有质量管理体系不放松,通过先进生产设备和工艺,确保产品性能高标准、强稳定。同时,注重技术创新,结合终端需求,不断研发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此外,通过解读国家重要政策、调研分析市场信息、解码公司年度战略目标,为产品技术迭代升级、差异化产品开发以及产品提质增效提供市场信息依据,制定完善的产品规划方案,进一步推进产品升级及质量提升。

(三)强化创新赋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立足主业发展,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一是围绕高效新型晶硅电池、光伏电站新技术等主业方向谋划好科技创新工作。二是加强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加快智能故障诊断功能及大数据平台开发,提升数据化分析能力,加强数据管理,提升数字化技术对公司经营决策的数据支撑作用。三是加快推动晶硅钙钛矿叠层电池技术、组件回收技术的开发。四是推进“先进新型储能技术的探索及应用。五是积极探索售电新业务试点可行性及布局,进一步挖掘创新点。公司将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培育科技创新人才,主动与科技创新机构及行业强企建立日常沟通和合作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多手段并举提高存量电站运营水平。持续引进、开发先进运维技术,提高运维工作效率;强化数据分析,挖掘数据价值,通过数智化引领电站运营水平提升;研究交易政策,强化交易团队建设,提升电力交易能力。

二、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共计现金分红280,422.84万元,年平均现金分红35,052.86万元,占年平均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3.33%。根据公司2023年7月14日公告的《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其中,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公司认真执行现金分红政策要求,充分考虑和保护股东权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全面分析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充分考虑税收法规和相关政策、公司现金流的实际情况,确保利润分配合法、合规,在保证企业正常运营的同时,实现利润的有效分配。近三年的累计现金分红149,723.41 万元,占2021、2022、2023年年均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108.09%。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57,074.72万元,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36.15%,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7月5日实施完毕。

公司将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统筹好经营发展、业绩增长与投资回报的动态平衡,力争为投资者创造更好回报。研究多次分红的可行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高度重视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表现,依法依规探索运用各类市值维护措施,进一步增进市场认可。

三、不断提升信披质量,不断加强投资者沟通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判断企业信誉的重要依据,更是企业积累长期信用资本的基石。公司始终致力于提升信息透明度,保证所披露的信息具备真实性、时效性、精确性、详尽性、公正性以及合法性,旨在通过精准迅速的信息交流,与资本市场保持紧密互动,为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的投资者提供有力支持。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公司始终秉持勤勉合规的原则,不断强化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连续两年获得深交所信息披露工作最高考核评价“A”级。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专人专岗具体落实投资者关系相关事项。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通过信息披露、业绩说明会、调研、接待日、互动易、投资者热线电话等方式,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有效地传达给广大投资者,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全面和深入的信息支持,认真听取广大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良好的互动关系。

公司将进一步深入研究最新监管政策,扎实掌握最新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准确度、及时性,掌握自愿性公告披露的尺度,力争信息披露评价保持“A”级,并将在以下方面继续加强投资者沟通:一是保持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高质量举办年报业绩说明会,以线下联动线上的方式,为投资者解析年报数据,现场及线上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均取得良好成效,未来公司将逐渐增加业绩说明会召开场次,以期达到更好的投资者互动效果。二是拓宽新资本市场沟通渠道。2024年上半年公司全新搭建面向资本市场的发声渠道一一专业财经媒体东方财富和同花顺的公司企业号,发布年度报告解读视频、新“国九条”解读、公司经营新闻和投资者教育宣传稿件等,关注和阅读量已过万,有效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未来公司将在继续将已有渠道做优做精的基础上,探索新渠道、新方式,加大投资者接触面,让更多投资者关注公司、了解公司。三是加强行业分析师互动。拓宽分析师覆盖范围,加大行业分析师互动质量,通过积极主动的传递与沟通,增加对公司感兴趣、认可公司投资价值且愿意深度覆盖的分析师数量,促使分析师意见触达更多投资者,从而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四是丰富调研方式。积极开展推介会及反路演活动。择机邀请投资者(分析师、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等)到公司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使调研活动更加直观、深入。

四、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国资监管要求,着力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切实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各治理主体各司其职、相互制衡、有机衔接,保障全体股东和各相关者利益。2023 年,公司积极响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行动,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中完善独董履职新要求,新建《董事会专门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独立董事履职支撑机制。组织开展各类调研、培训,不断提高董监高科学决策水平。2023年度,公司连续第二年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以及首年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的“2023年上市公司董事会典型实践案例”,获得了监管机构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认可。

公司将不断加强科学治理和规范运行,坚守合规、风险底线,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努力建成战略清晰、决策科学、管理规范、运营高效、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一是完善治理制度体系。结合最新法律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持续完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确保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的规范性、系统性、有效性。二是加强董事会建设。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权利,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提高董事履职能力,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支撑,通过开展董事常规调研和专项调研、组织董监高履职培训、日常信息推送等方式,畅通独立董事与投资者和公司管理层沟通渠道、及时传递最新监管信息等,有效保障董事会深入、充分履行职权,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三是保持规范运作。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开展,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正确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严禁违规资金占用、担保等事项,做好大股东、董监高、其他内部信息知情人教育,严格督促不发生违规减持、短线交易、内幕交易等情况,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四是积极践行 ESG 理念。将“绿色低碳、合规透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企业治理各领域,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不断完善ESG管理体系和机制,推动ESG实践,助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五是增强投资者在公司治理实践中的参与感和认同感。积极邀请股东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加强重大事项的沟通交流,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水平

与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少数关键”保持紧密沟通,充分借助监管机构及协会培训平台,组织相关各方参与各类专项培训和传达监管精神,提高“关键少数”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深化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意识,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强化“少数关键”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切实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不断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强化履职支撑,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推动积极参加培训之外,加大“关键少数”现场调研,确保其更好的履行职权,为公司发展“献策”,为广大股东“献力”。

实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与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相挂钩,以业绩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制度,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相应的奖惩。加强刚性考核与薪酬兑现体系建设。经理层成员结合任职分工、个人业绩考核得分,实行刚性兑现,打破收入平均主义,按岗位与业绩取薪,充分激发经理层人员主观能动性,以激励约束机制深挖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持续评估完善行动方案

公司将持续评估“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效果,不断完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专注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和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报投资者信任,维护公司良好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92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3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一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一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节能大厦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议案4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75)、《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7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87)、《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88)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9月9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11:00,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2。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052461

传真:(010)83052459

联系人:田帅

5.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若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其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现场参会时未能提供上述文件供核验的,公司工作人员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监事签字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经公司监事签字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1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议案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说明:

1.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87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15:10-16:2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89)和《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2024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谢正武、王黎、刘斌回避表决。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90)。

关联董事谢正武、王黎、刘斌回避表决。

同意 6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5.《关于修订〈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修订〈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7.《“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91)。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定于2024年9月13日(周五)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92)。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同意审议事项。议案3-6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审议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签字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