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17 公司简称:国网英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6,701,762.1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718,435,7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2,989,943.81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9.97%。
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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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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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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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郭冬梅为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郭冬梅,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最近12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记录:
(一)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三)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
本人已经通过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人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冬梅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4-027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满足最新监管要求,服务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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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事宜。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4-023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红旗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国网英大2024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2.本次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申请自有资金运作额度及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24-025号)。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4-021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陈斌开先生的辞职报告。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由于陈斌开先生升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不再符合上述规定。陈斌开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斌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陈斌开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斌开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陈斌开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陈斌开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斌开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2024-028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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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网英大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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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2、 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下午16:00
3、 登记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 楼(纺发大楼)
4、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人:欧阳小姐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会议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耀路211号C座9层 邮政编码:200126
联系部门:董事监事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电话:021-51796818 公司邮箱:600517@sgcc.com.cn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国网英大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4-026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崔巍巍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丽娅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颜凡清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提供其他相关的鉴证、咨询服务。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为347.61万元,其中公司合并和母公司审计费用92.4万元(含内控审计报告费用28万元),与2023年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进行事前审查,查阅了相关材料及资质证件,并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准确、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原因合理,信永中和具备相应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性和专业性原则,具有相应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胜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相关审计费用,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国网英大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4-024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6,701,762.1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2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5,718,435,74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2,989,943.81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9.97%。
2024年半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4-022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英大国际大厦13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东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国网英大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临2024-024号)。
(三)《关于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东伟、刘昊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其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是正常的商业服务,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四)《关于公司申请自有资金运作额度及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24-025号)。
(五)《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4-026号)。
(六)《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陈斌开先生的辞职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临2024-021号)。
经征询各有关方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郭冬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郭冬梅女士的基本情况和简历如下:
郭冬梅,女,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目前,郭冬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郭冬梅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同时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4-027号)。
(八)《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合规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法人治理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议案(七)至(十一)修订的相关制度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网披露的《国网英大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28号)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