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38 公司简称:中直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涉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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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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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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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已完成股权交割,昌飞集团及哈飞集团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范围变化,主营业务拓宽,规模扩大。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3日(星期二)至9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avicopter@avic.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11日上午 10:00-11: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 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闫灵喜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滨
独立董事:赵慧侠
证券事务代表:夏源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3日(星期二)至9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avicopter@avic.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夏源
电话:(010)58354758
邮箱:avicopter@avic.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8月26日11:00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三人,实到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颖蕾女士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备查: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8月26日10: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九人,实到九人。其中,董事闫灵喜、周国臣、徐滨、余小林、王猛、刘振、赵慧侠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曹生利因其工作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闫灵喜董事代为出席;董事许建华因工作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徐滨董事代为出席。监事康颖蕾、江山巍、刘震宇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闫灵喜先生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活动的倡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核心竞争力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制定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闫灵喜、许建华、徐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备查:
1、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