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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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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32 公司简称:邦彦技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1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宣宜辰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艳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覃业志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40万元。2023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3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彦技术”或“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公司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本次增加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增加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拟投资产品都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等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增加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将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0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53.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份,均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经测试,2024年1-6月公司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42.55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42.92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2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1.07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91.5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748.58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753.62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753.62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9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明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制度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 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8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805.6301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8.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0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2,484.6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21.97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0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 〕第ZA9059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434.32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8,070.1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9月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车公庙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铁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数据中包含现金管理的金额15,692.09万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7,884.30万元,详情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9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001.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90611号),国信证券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11月14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本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500.00万元。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23年11月2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应监管要求,协定存款利率下调至1.15%,2024/5/15开始生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7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72,42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52,225,204股的比例为1.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14元/股,最低价为13.4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85.29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截至2024年6月30日,超募资金转入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2,900.00万元,实际累计已支付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8,852,866.55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未使用部分148,375.56元(包含利息收入1,242.11元)尚在回购专用证券户。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037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薛志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将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同意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投项目结项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作出的变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045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1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号1号楼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2日

至2024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9:30-12:00,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号2101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前登记确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社区志鹤路100号2101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100

电话:0755-86168628

邮箱:irm@bangyan.com.cn

联系人:王梓怡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1、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并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2 证券简称:邦彦技术 公告编号:2024- 044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投项目结项资金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7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05.630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06.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4.6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21.9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90595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7,784.0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融合通信产品技术升级项目”“舰船通信产品技术升级项目”、“信息安全产品技术升级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公司拟将“舰船通信产品技术升级项目”、“信息安全产品技术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人民币6,412.66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拟将“研发中心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7,876.38万元以及“融合通信产品技术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1,622.04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募集资金专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合计19,498.42万元投入新项目“云PC系统与AI智能代理开发平台项目”。

本次变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本次变更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等事宜。

四、本次结项及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下转1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