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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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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68 公司简称:飞科电器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春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申请银行贷款的情况概述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后续业务开展规划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0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有效期限为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贷款额度可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业务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本次申请银行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公司持续经营,有利于促进公司后续业务规划开展。本次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亦无重大影响。

公司将对经营风险和合规使用贷款进行严格控制,并做好现金流管理,保证贷款利息及本金的及时偿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事项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本次申请银行贷款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27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0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通知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 2024 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进行相应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合并财表,具体影响如下:

上述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日

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丐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后续业务开展规划和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100,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有效期限为本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贷款额度可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业务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