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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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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51 股票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4-029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概况

2024年8月2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回购股份合计30,000,000股的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拟注销第三期回购的剩余全部股份(即17,564,128股)及第四期回购的部分股份(即12,435,872股),合计30,000,000股以减少注册资本。

前述事项涉及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将共计注销回购股份30,000,000股,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631,405,741元减少至5,601,405,741元。

二、债权申报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

2、申报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10月12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

3、联系人:吴青青、李冰娜

4、联系电话:0756-8669232

5、传真号码:0756-8614998

6、邮政编码:519070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