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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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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811 公司简称:新华文轩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未出席董事情况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123,384.10万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90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23,442.98万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经本公司2024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4-028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

暨关于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内容

为落实《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进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7.16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31亿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3,384.1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442.98万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7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27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成都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6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新华文轩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于2024年8月27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新华文轩2024年半年度报告》(A股)及其摘要、《新华文轩2024年中期报告》(H股)及《新华文轩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H股)已于2024年8月27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新华文轩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新华文轩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材料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以及披露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的《新华文轩2024年中期报告》及《新华文轩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于2024年8月27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暨关于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于2024年8月27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的议案》

该议案已于2024年8月27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以及披露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的《关于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4-03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一一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半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业务板块说明:

出版业务涵盖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数字产品等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服务及物资供应等业务。

发行业务涵盖了为各中小学校和师生提供教学用书、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产品和服务;出版物的零售、分销及互联网销售业务等。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4-030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公司”或“本公司”)在项目名称、方向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不变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的内容进行变化(以下简称“本次内容变化”)。

● 本次内容变化前项目简介:本次内容变化前,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图书出版方案”“文化网站建设方案”及“影视专题片拍摄方案”,实施主体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内容变化情况简介:本次内容变化后,项目建设方案包含“传承书系”“新读书系”,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人民出版社”),项目名称保持不变。

● 募集资金投向金额变化:本次内容变化后,总投资金额由5,000万元调整为2,154.61万元,包含募集资金本金及其利息收入合计1,017.2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转出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剩余资金自筹解决。

● 本次内容变化后,项目建设周期变化为6年,预计从投入第2年起实现销售收入。

● 本次内容变化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81.52万元,扣除部分发行费人民币4,800.00万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5,481.52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人民币964.0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517.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2日全部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教育云服务平台项目、ERP建设升级项目、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零售门店升级拓展项目及西部物流网络建设项目。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公司通过募集解决,剩余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建设内容为“图书出版方案”“文化网站建设方案”及“影视专题片拍摄方案”。因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暂未启动,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内容进行变化。本次内容变化后,项目包含“传承书系”“新读书系”,实施主体为四川人民出版社,投资总额为2,154.61万元,包含募集资金本金及其利息收入合计1,017.2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转出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剩余资金自筹解决,建设周期为6年。项目名称、方向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保持不变。

本次内容变化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的议案》;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的议案》。本次内容变化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的具体原因

(一)本次内容变化前的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本次内容变化前的项目基本情况

“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旨在通过整合公司出版资源,通过与知名专家学者的合作,联合旗下5家出版社,对中华文化系列1,000多种图书进行系统地编辑和出版,并通过搭建中华文化网站、制作中华文化系列专题片等方式,为中华文化在国内的宣传和研究做好基础工作,为中华文化在世界的传播做好媒介传播工作。

2.本次内容变化前的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00万元,剩余资金自筹解决,建设期为5年。截至目前尚未投入募集资金。

3.本次内容变化前的项目经济效益估计

在9年计算期内(出版发行期5年,重印及重播期4年),项目预计所得税前内部收益率为15.93%,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5.93%。

(二)本次内容变化的具体原因

1.项目发现新增长点

近年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读物深受读者喜爱,同时在市场上持续走热。据北京开卷数据,2021年-2023年传统文化类图书市场码洋占比不断上升,2024年1-7月传统文化类图书监控销售码洋为22.63亿元,占总体市场的码洋比重4.95%。新华文轩出版的《走近三星堆》《眉州三苏》等多种传统文化类图书,净发货码洋均超百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新读和普及成为项目的主要内容。

2.信息技术发展带来互联网接入方式变迁

2016年之前,受限于网速,用户主要选择电脑作为接入工具。基于此,本次内容变化前,项目提出“文化网站建设方案”以提升项目影响力。据《2017年通信业统计公报》,全国4G用户总数达到9.97亿户,占移动电话用户的70.21%,随后5G牌照正式发放。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24年7月,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及中国广电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17.72亿户,比上年末净增2812万户。其中,5G移动电话用户达9.5亿户,比上年末净增1.28亿户,占移动电话用户的53.6%,占比较上年末提高7个百分点。在网速陡然提升背景下,手机替代电脑成为互联网接入最主要端口,“文化网站建设方案”依托电脑网页点击,进一步推广和扩大项目影响力的模式受到较大影响。

3.用户媒介使用习惯发生变化

短视频影响力不断提升,据艾瑞数据,2017年短视频市场规模达到57.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3.9%。据中网联直播短视频专委会发布的《2023年直播短视频行业研究报告》,截至2023年12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达10.53亿,占网民总数的96.4%。传统专题片受众大幅减少,传播影响力日渐式微。通过在纸质出版物上印制智能二维码,链接如音频、短视频等线上内容资源的“现代纸书”,成为了读者接受度更高、成本更低、传播力更强的纸书增值服务形式。因此,本次内容变化前,项目设计的制作中华文化系列专题片也被各类与图书内容更为适配的音频、短视频所替代。

因此,公司拟对“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内容进行变化,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后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计划投资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四川人民出版社

项目建设内容:传承书系、新读书系

项目建设周期:6年

2.项目投资计划

本项目总投资2,154.61万元,包含募集资金本金及其利息收入合计1,017.24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数据,具体金额以转出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剩余资金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保持不变。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传承书系

传承书系项目含“考古系列”“文博系列”“巴蜀文化系列”三个系列。传承书系项目在建设期内预计投资1,398.06万元,在项目周期内第3年开始投入资金,投资计划进度如下: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新读书系

新读书系项目含“中华文化新读系列”“古典文学新读系列”两个系列。新读书系项目在建设期内预计投资756.55万元,在项目周期内第1年开始投入资金,投资计划进度如下: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在6年计算期内,项目预计累计实现净利润259.06万元,收入净利润率11.76%,内部收益率8.49%,静态投资回收期5.73年,动态投资回收期5.88年(折现率5%)。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估算如下:

(三)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必要性

社会发展迅速,文化不断更新迭代,本次内容变化能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统、科学地记录下来,有助于更好地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当前,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品出版物数量不多,成体系的出版物更少,本次内容变化能够加深读者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解,满足读者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深度研究有助于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本次内容变化有利于增加相关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向广大读者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国当代发展成果,是公司应尽的文化责任,本次内容变化有利于聚集优质出版资源,共同围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坚守初心使命,为推进文化强省、文化强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本次内容变化后,项目所涉图书遴选自大众喜闻乐见的重要主题板块,以富有特色化、差异化、系列化的方式打造,能够推动川版书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的提升。综上所述,本次内容变化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优质资源,推动公司内容价值链的延伸,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2.项目的可行性

行业发展方面,国家高度重视文化产业,近年来持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图书出版行业发展。2017年《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与2021年《“十四五”时期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都进一步强调,要加强中华文化典籍整理编纂出版工作与经典文献的保护和传播,做好经典文献互译出版工作等内容。

市场方面,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均有所增长,有利于出版规模进一步扩大;据《第二十一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2023年成年国民综合阅读率、未成年人图书阅读率都有所提升,人均纸质图书阅读量有所增加。国民受教育水平提升,消费群体增加;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改善,有利于激发图书创作的热情,保护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图书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各大出版单位和图书电商平台致力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出版发行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不断向好。

公司方面,新华文轩构建了内容创意出版、文化消费服务、教育服务、供应链服务和资本经营五大产业体系,实施全产业链经营。旗下9家图书出版社,年出版图书6,000余种,100余种重点出版物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具有出版门类齐全的优势;公司组织实施了“三苏文化出版工程”“蜀道文化出版工程”等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的大型出版工程,形成了丰厚的文化积淀,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内容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内容变化是基于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现阶段发展需要做出的适时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方向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本金进行变化。本次内容变化有利于聚焦公司旗下出版社优质资源,推动公司内容价值链的延伸,同时还将提升大众市场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市场规模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内容变化不存在向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内容变化后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1.人员风险

大型出版项目存在实施难度大、工作强度高的特点,对参与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项目在运营的过程中存在人才流失、工作技能匹配不当或团队协作问题等风险。

2.进度风险

书稿的审读工作专业性强,并且需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一读”制度,流程较慢,如涉及专业性很强的图书还需要召开多轮讨论会。大型项目需要集中出版大量图书,会存在图书审读和出版的进度风险。

3.运营风险

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相关政策或市场环境的变化,导致原本属于畅销板块的图书销量下滑的风险。同时,市场图书的大量上市可能出现营销资源分配不均的风险。

五、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的议案》,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内容变化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4-029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44号)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以每股人民币7.12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98,7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16]203号)于2016年8月8日起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815,200.00元,扣除部分发行费人民币48,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上述A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54,815,200.00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人民币9,640,101.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5,175,098.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2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0778号)。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5,380,919.58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123,611.91元),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9,563.9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1,725,073.00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807,282.6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订《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及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于2016年8月31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高新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零售门店升级拓展项目”由本公司具体实施。截至2022年5月27日,本公司在中国银行成都川大南苑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9892955988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销户。

“教育云服务平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文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教育科技公司”)具体实施。2016年10月25日,本公司在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开立的原专项账户11350000000606313在文轩教育科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启用后销户。2016年12月5日,文轩教育科技公司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华夏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19年6月2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1350000000624424的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于2019年10月16日完成销户。

“西部物流网络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文传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11月更名为“四川新华文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轩物流”)具体实施。2016年10月21日,本公司在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开立的原专项账户697921507在文轩物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启用后销户。2016年12月5日,文轩物流与本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A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表: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募集资金到账后“2024年半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注2:“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公司原计划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3:截至本报告期未,公司未对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注4:“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4-026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华文轩”)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成都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会议董事8名,董事李强先生因其他事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刘龙章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以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该报告已于2024年8月23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及公司治理相关规则的议案》

基于本公司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A股)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H股)上市,依据《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规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经检讨确认于2024年上半年已遵守相应条款之规定。上述守则及公司治理遵守和履行的检讨情况,已载于《新华文轩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该议案已于2024年8月23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A股)及其摘要、《2024年中期报告》(H股)及《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H股)。该议案已于2024年8月23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披露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的《新华文轩2024年中期报告》及《新华文轩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16亿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4.83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31亿元。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23,384.10万股为基数,按每股人民币0.19元(含税)派发现金股息,合计约人民币23,442.98万元(含税)。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暨关于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形成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项目名称、方向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本金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华文化复兴出版工程项目”内容进行变化。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关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变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上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上市地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本公司的相关议案,以推动本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议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9:30在成都召开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秘书按上市地监管规定,组织印制和刊载召开股东大会须发布的通函、通告(包括会议议程、股份截止过户登记日期等)等文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将另行披露《新华文轩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