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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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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徐广福先生《关于提议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徐广福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5、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徐广福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徐广福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徐广福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