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8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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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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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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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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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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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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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8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五人)。董事王卓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董事崔铭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徐阳雪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全体监事和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82)。
(二)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公司董事长建议和提名,补选董事周志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次补选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下列五名董事组成:张旺先生、周志远先生、孙国强先生、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张旺先生担任。
(三)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8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三人)。监事会主席王光华先生、监事姜晓鹏先生和监事韩琳女士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王光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82)。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