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131,864,605股扣除回购股份数1,427,600股后剩余的130,437,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0元(含税),总计派息26,087,401.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4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2、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年5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6月24日和6月26日,公司完成使用剩余部分超募资金21,308,712.78 元(含超募资金1674.82万元、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456.05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5.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5月16日及6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6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拟实施回购注销事项,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注册资本由13,142.8170万元变更为13,169.1805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3,142.8170万股变更为13,169.1805万股。该事项尚在履行相关减资程序中。
4、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两期股权激励计划处于实施状态,报告期内主要进展情况如下:
(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①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4年6月1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72,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履行减资程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正在履行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1,428,170股减至131,691,80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①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6,435股,该部分归属股票已于2024年3月21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②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8,100股;同时,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对116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90,650股进行作废,合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8,75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③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8.63元/股调整为8.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公告编号:2024-040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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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修订的公司制度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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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制度中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上述制度修订后全文的具体内容公司同日已披露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实际出席监事会3人,分别为:刘辉床先生、仇志强先生、郭铁柱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参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报刊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监事会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8.63元/股调整为8.43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10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0月12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披露。
(四)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六)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安排。
(九)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不满足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对应批次的归属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的对应批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十)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8.63元/股调整为8.43元/股。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自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2024年3月31日总股本131,864,605股扣除回购股份数1,427,600股后剩余的130,437,0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2.00元(含税),总计派息26,087,401.0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4日。
鉴于以上事项,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本次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如下:
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P0-V=8.63-0.2=8.43元/股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8.63元/股调整为8.43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是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价格调整事项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司已公告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监事会同意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8.63元/股调整为8.43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和信息披露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至15:00。
5、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16层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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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议案二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 9:00至12:00,13:00至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16层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股东证券账户卡》《居民身份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请在2024年9月12日18:00前送达或传至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16层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803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 婵
联系电话:0755-8343 3258
联系传真:0755-8272 0718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16层
电子邮箱:ir@nova.net.cn
邮政编码:518033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921 投票简称:南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6日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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