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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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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2 证券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19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该方案围绕“聚焦主业,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巩固竞争优势,实现全球化布局”、“夯实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以投资者为本,重视投资者回报”、“完善信披,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行动举措。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号)。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在投资者回报方面,发布并实施完成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426097元,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99,999,924.61元;此外,公司积极推进股份回购,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回购金额149,129,012.45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7月30日,回购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金额199,997,253.55元(不含交易费用)。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电话接听等方式,积极主动向市场传导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重视投资者的期望和建议,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

(二)股权激励

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于2024年3月13日到期,截至上述行权期届满,共有794名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584,593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第一个行权期到期尚未行权的584,593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上述事宜已于2024年3月25日注销完毕。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号)。2024年6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765名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原因不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6,541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董事会同意对66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5,858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合计76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2,399股予以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8月21日、2023年9月21日、6月3日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2.254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详见公司2023年6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8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794名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原因不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52,320份予以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成,公司董事会同意对69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62,513份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合计79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14,833份予以注销。上述事宜已于2024年6月17日注销完毕。详见公司2023年6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3号)。

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详见公司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号)、《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号)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公司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6日在公司公告栏公示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详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34号)。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8月2日至2024年2月2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详见公司2024年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号)。2024年5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4年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号)、《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号)、《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109号)。2024年5月22日,公司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2024年5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号)。2024年6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40名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前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700股予以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6月3日完成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3.0474元/股。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3号)。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办理上述回购注销手续。

(三)公司其他重要事项

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Paul Xiaoming Lee先生、李晓华先生自愿承诺自2024年2月8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减持公司股票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号)。截至报告期末,该承诺在履行中。截至2024年8月7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4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恩捷转债”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自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期间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号)。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5月6日,“恩捷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回售申报期为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6日,截至2024年5月16日收市后,本次“恩捷转债”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30张,回售金额为3,013.17元(含息、税)。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恩捷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号)。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以下制度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如《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内部控制制度》《授权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上述制度已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号)、《关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4号)。

4、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计划自2023年10月28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4亿元(含),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2号)。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3个月,除此调整之外,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号)。截至2024年7月26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本次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323,975股,合计增持金额20,043.9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2号)。

5、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股份回购计划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7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5,905,097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199,997,253.55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74号)。

(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2024年1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美国锂电池隔离膜项目的议案》,将美国锂电池隔离膜项目投资额由约9.16亿美元调整为约2.76亿美元(其中,建筑工程等费用约为0.95亿美元,机器设备费用约为1.49亿美元,铺底流动资金约为0.32亿美元),建设年产能10-12亿平方米基膜生产线及配套涂覆设备调整为建设14条年产能7亿平方米锂电池涂布隔膜产线,除前述调整外,项目实施主体SEMCORP Manufacturing USA LLC、实施地点及资金来源不变。详见公司2024年1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在美国投资建设锂电池隔离膜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号)。

2、2024年1月30日,公司下属公司江西省通收到《高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高府办抄字【2024】47号),高安市人民政府同意按照相关部门对江西通瑞9-16条隔膜生产线(含配套在线涂布线)及第5线离线涂布线的共同验收认定,将江西通瑞向高安市人民政府的剩余借款455,517,694.55元转为项目扶持资金。详见公司2024年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号)。

3、2024年3月15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恩捷和珠海恩捷分别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2023)粤73知民初1353号《民事裁定书》和(2023)粤73知民初1354号《民事裁定书》,准许上海恩捷、珠海恩捷就河北金力及相关方侵害公司第ZL201920914445.9号实用新型专利权、第ZL201810751698.9号发明专利权事项撤诉。详见公司2024年3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下属子公司提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号)。

4、2024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匈牙利建设第二期湿法锂电池隔离膜项目的议案》,公司以下属全资子公司SEMCORP Hungary Kft.为主体在匈牙利Debrecen(德布勒森市)投资建设第二期湿法锂电池隔离膜生产线及配套工厂,主要开展锂电池湿法基膜、功能性涂布隔膜的制造、销售等,项目拟规划建设4条全自动进口制膜生产线及配套涂布产线,总产能约8亿平方米/年,项目总投资额预计约4.47亿欧元(其中,建筑工程等费用约为1.65亿欧元,机器设备费用约为1.92亿欧元,铺底流动资金约为0.9亿欧元)。详见公司2024年6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在匈牙利建设第二期湿法锂电池隔离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6号)。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195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下午14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89号)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90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191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4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形。

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192号)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4-19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6年9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4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1元。截至2016年9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783,766,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5,999,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47,767,000.00元。

截止2016年9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68,619,586.0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6,659,128.15元;于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8,136,589.05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067,736.89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288,006.85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728,775.11元;2020-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

公司于2019年4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IPO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2亿元,拟将分散在各个下属公司的技术中心整合到一起,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实力,该项目实施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拟通过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向上海恩捷租赁其厂区内的实验楼、办公楼及宿舍的方式实施。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投入使用。公司2023年度至2024上半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6,739,349.96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3,784,668.61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2,649,648.22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截至2020年2月17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6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7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

截止2020年2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3月16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97,984,425.54元,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全额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1799号”鉴证报告确认。

截止2020年4月30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7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68.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50,943.4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344,470.1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4,982,504,554.49元。

截止2020年8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6月14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036,635,799.8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54,221,260.11元;于2020年9月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37,050,782.36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5,363,757.34元。截至2022年6月14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4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5,421,41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8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973.6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6,453,872.58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453,546,101.02元。

截至2023年6月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 7,177,592,775.8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998,086,272.07元;于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46,795,768.34元;2024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632,710,735.43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5,633,388.32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43,133,991.1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牡丹支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玉溪分行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并与招商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号),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接公司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开户银行应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净额10,588.68万元及相关利息用于新募投项目“恩捷股份研究院项目”,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实施。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诉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已变更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及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注2: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新增募集资金账户137248123508。

注3: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字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新增募集资金账户50131000924484091。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

注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和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

注2: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了十二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

2、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4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眼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接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恒益24026号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购买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产品起息日为2024年7月1日,产品到期日为2025年6月12日。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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