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双季乐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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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24年9月2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万元(本基金A,C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关于博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8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上述终止事由出现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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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8月27日。截至2024年8月27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已自2024年8月12日起暂停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8月27日,自2024年8月28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四、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5、在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各自履行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三)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或基金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可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20年以上,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特别提示
1、敬请投资者关注基金清算的相关后续公告。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博时慧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时间:2024年8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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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该日)或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1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说明。
本基金当前封闭期为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9月1日止。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共5个工作日。2024年9月7日(含该日)起3个月期间,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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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赎回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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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7日以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7日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上述业务,本公司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为准。各代销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其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慧选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为本基金本次的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率
优惠的公告
为向广大投资人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8月29日起,对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2404)的销售服务费率进行费率优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
持有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范围
博时裕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
三、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开始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活动结束时间届时将另行公告。
四、优惠活动内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原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40%,自2024年8月29日起,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按原费率打折,折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开通网上交易业务详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指南》,投资者也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