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瑞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新增销售机构并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述销售机构”)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述销售机构签订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海富通瑞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瑞鑫30天持有期债券A/C,代码:020234(A类)/020235(C类))的销售机构,并于2024年8月30日起参加上述销售机构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自2024年8月30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等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三、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4年8月30日起,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下,申购费率(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不设折扣限制(执行固定申购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上述销售机构的活动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费率优惠期限
以上述销售机构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瑞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瑞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瑞鑫3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上述销售机构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
3、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上述销售机构申购业务的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4、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5、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上述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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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现将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8月26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表决于2024年8月26日17:00截止,会议期间审议了《关于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收到有效表决票的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2,000,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7月25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 22,326,751.00份)的53.7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2,000,00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00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同意通过本次大会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4年8月27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4年8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基金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于2024年8月27日起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上述修订进行相应调整,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披露。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t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本基金的复牌
本基金已于2024年8月27日开市起停牌,并将自2024年8月28日10:30起复牌。
五、备查文件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海富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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