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21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半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半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半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半年度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公司2022年5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0.00元,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3,976,921,200.33元的差异为人民币23,078,799.67元,差异系保承销费及对应增值税、其他发行费用。
注2:截至本半年度末,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9,898,103.86元,其中2022年度募集资金到账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030,276,507.43元(详见本报告三、(二)),募集资金到账后2022年投入人民币1,551,757,435.77元、2023年度投入人民币217,484,813.03元、2024年半年度投入人民币240,379,347.63元。
注3: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4: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包含2座窑炉,分别于2022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年度承诺效益系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完全达产后的年度效益,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161,923.06万元。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28,276.46万元,实现承诺效益(2024年半年度效益为年度效益折算成月度效益乘以月份数,即80,961.53万元)。
注5:年产1,500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系对本公司位于嘉兴生产基地的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生产线进行全面的技术升级和改造,不涉及产能新增、承诺效益。
附件二
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公司2023年7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84.35元,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5,965,407,146.70元的差异为人民币34,592,837.65元,差异系保承销费及对应增值税、其他发行费用。
注2:截至半年度末,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35,896,058.94元,其中2023年度募集资金到账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812,288,483.07元(详见本报告三、(二)),募集资金到账后2023年投入人民币2,825,856,744.91元,2024年投入人民币797,750,830.96元。
注3:年产195万吨新能源装备用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包含5座窑炉,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年度承诺效益系根据《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中完全达产后的年度效益,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492,809.30万元。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为人民币253,120.55万元,实现承诺效益(2024年半年度效益为年度效益折算成月度效益乘以月份数,即246,404.65万元)。
注4: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产150万吨新能源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71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文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业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86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取消其激励资格并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由公司收回原代管的该等拟回购注销股份所对应的现金股利。董事会有关本次回购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标和原则、组织体系和授权、业务开展要求、日常管理等相关内容,能有效控制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的业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79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人民币3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343,039,281股变更为2,342,919,281股,注册资本相应由585,759,820.25元变更为585,729,820.25元。本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仍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10月12日,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2、申报联系方式
(1)申报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2)联系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3)联系电话:0573-82793013
(4)邮政编码:314000
(5)电子邮箱:flat@flatgroup.com.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74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预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1,498,620,327.9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2,518,718.61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的总股数2,343,039,2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114,921股(其中A股9,114,921股、H股0股)后的股数2,333,924,36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03,410,166.80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
3、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预披露的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73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至2024年9月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或通过公司邮箱(flat@flatgroup.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4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9:00-10: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公司总裁阮泽云女士、独立董事徐攀女士、公司财务负责人蒋纬界先生和公司董事会秘书成媛女士等将参加本次说明会(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4日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至2024年9月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lat@flatgroup.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及咨询办法
1、部门:福莱特董秘办
2、电话:0573-82793013
3、邮箱:flat@flatgroup.com.cn
六、其它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70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业绩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半年度报告和H股半年度报告,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中A股半年度报告包括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两个文件,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H股半年度报告包括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及印刷版中期报告,中期业绩公告与本公告、A股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日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com.hk)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1,498,620,327.9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2,518,718.61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的总股数2,343,039,2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114,921股(其中A股9,114,921股、H股0股)后的股数2,333,924,36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03,410,166.80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
3、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367%。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总价合计人民币747,600元;同时,同意由本公司收回原代管的该等拟回购注销股份所对应的现金股利。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的召开,相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