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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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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616 公司简称:广电电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赵淑文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已于2024年8月22日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淑文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相关的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议召开公司2024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会议时间公司将另行发布会议通知。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健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施慧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郑斌,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金枫酒业、中衡设计等1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此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审计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状况、实际需求及整体审计需要,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对此次更换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文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