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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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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01 公司简称:明星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没有审议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陈峰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6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8月27日,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组织机构调整情况

本次组织机构进行如下调整:

1.增设法律合规部。负责开展公司涉及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咨询;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等。

2.纪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更名为纪委办公室(审计部)。

并相应调整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发展策划部职能职责。

二、本次组织机构调整后情况

本次调整后,公司组织机构如下:

1.设立16个部室。分别为: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发展策划部、财务资产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党建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纪委办公室(审计部)、安全监察部(应急保卫部)、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农电工作部、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数字化工作部、建设部、物资管理部(招投标管理中心)、法律合规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产业部。

2.设立5个中心。分别为:综合服务中心、物资供应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运维检修中心、计量中心。

3.设立5个分公司。分别为:发电分公司、渠河运行维护分公司、船山供电分公司、安居供电分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数据中心)。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7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监事均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

●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道泉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01 证券简称:明星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5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获全票同意。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1.增设法律合规部。负责开展公司涉及法律法规、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咨询;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等。

2.纪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更名为纪委办公室(审计部)。

并相应调整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发展策划部职能职责。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组织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更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公司经营质效

公司深化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加快建设“现代一流遂宁电网、现代一流明星公司”,把精益化管理贯穿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坚持规划引领,统筹供区电网资源,构建一个“成体系、分层次、与地方发展相适宜”的坚强电网。强化电网支撑,加快输变电工程建设,提升主网容量裕度和供电保障能力。打造可靠配网,加快智能终端部署,完善中压通信网络建设,合理分配电网投资,逐步破除部分电网重过载、“卡脖子”等问题。严把设备入网关,强化电网精益运维,强化安全管控和高效调度,筑牢电网安全基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卓越服务供电服务体系,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电网数智化水平,落实国家“双碳”行动,积极服务新能源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电网新能源消纳能力,增强发展软硬实力。

公司不断完善预算管控,有效统筹保投资、稳业绩等多重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控,赋能业务提升。优化成本资源要素配置,坚持成本分类管理及项目管控,持续完善重点领域成本投向。结合“一利五率”关键指标,落实“一增一稳四提升”工作要求,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强化业绩考核机制引导。强化对资本回报和现金流的管控,提升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和现金流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加快产业创新,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围绕现有产业链,横向拓展、纵向延伸,推动传统产业焕新,大力推广绝缘涂覆机器人在线路绝缘化改造中的应用,节约改造成本。对传统电气设备制造进行智能化升级,以科技赋能,提升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加大无人机巡飞、智能机器人巡检、带电作业等新技术推广,提升巡检效率和安全性。建立完善明星云综合能源服务管理系统,实现配电系统实时监控和在线运维,积极推广智能运维服务。完善安全管理平台及智能安全帽管理系统,提升电力施工本质安全。

公司积极融入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加快布局战新产业新领域,开辟深化“风光研究、充电提速、储能试点、售电扩张、综能突破、绿电探索”6个产业新赛道,稳步增强主责主业利润支撑,推动相关多元产业竞争力明显。发挥战略新兴产业中心作用,重点形成电化学、风电、光伏等储能产业研究成果。积极进入“绿电绿证”交易市场,市场化代理电量突破80亿千瓦时。加快布局充电站建设,完成“光储充”综合能源一体化示范站,实施综合能源托管项目新的突破。

三、持续现金分红,注重股东合理回报

公司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增强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和可预期性,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制定合理持续的利润分配方案。自1997年上市以来,公司通过送股、转增股本、现金红利等方式,多措并举提高股东回报水平,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不断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2021年一2023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957亿元,三年平均现金分红占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3.73%。

2024年,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完善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权益分派。

未来,公司将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完善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在具备分红条件时,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力争实现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在兼顾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同时,让股东切实享受公司的发展成果。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重视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提升公司透明度,更好地实现公司价值传递。坚持“法定信息+自愿信息”相结合,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将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科研创新、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等信息,充分传递给广大投资者。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感。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保持“线上+线下”多维沟通平台全覆盖,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与广大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良好关系。建立资本市场舆情监测机制,动态掌握市场关切、期望和诉求。持续优化与资本市场对话的方式与频次,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五、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持续完善公司各项基础管理制度及流程,建立更加规范的上市公司合规运作体系,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要求,修订公司《章程》,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强化“四会一层”职责边界,推动党的建设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同频共振,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建立ESG董事会治理体系,制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工作管理办法》,筑牢ESG治理基础,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以董事会为核心,持续优化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职责。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搭建多元化沟通平台,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支撑,促进其诚信勤勉履职,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重点围绕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财务管理等上市公司治理的关键环节,完善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持续强化风险管控,在公司内部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约束,助推公司合规运营,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公司持续提升“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超过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保持密切沟通,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和履约意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积极组织公司董监高积极参加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等相关培训,不断强化其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发生信息披露违规和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持续优化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责主业,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良好的经营业绩、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积极回馈广大投资者,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为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