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638 公司简称:誉辰智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之“五、风险因素”部分的内容,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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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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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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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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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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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负数,主要变动原因在于:2024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在经历了一轮高速增长后增速有所放缓,受下游客户需求放缓影响公司本期验收的设备减少,确认的收入减少;2、伴随下游企业降本压力进一步向上游传导,叠加行业产能结构性过剩等因素的影响,锂电设备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3、公司按会计政策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公司已采取一系列提质增效、控本降费、优化技术标准和发展优质客户及加大海外市场开拓等综合性措施。公司咬定“降本增效”经营方针,紧抓“市场开拓”任务目标,纵向持续深耕锂电设备领域,横向大力拓展多领域、多行业开发,驱动公司业务转型。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内容(以下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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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除修订条款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部分治理制度修订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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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现就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5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83.90元。截至2023年7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839,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4,492,919.22元,募集资金净额754,507,080.78元。
截止2023年7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4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70,134,701.3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91,539,354.50元。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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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下转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