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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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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41 公司简称:万业企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9.9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10)。

2024年2月27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截至2024年3月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5,469,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购买的最高价为14.12元/股,最低价为12.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2,633,299.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旭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伟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吉伟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旭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伟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吉伟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朱旭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伟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吉伟新

(三)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4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17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因增加临时议案,董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再次以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补充通知及会议资料。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朱旭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并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4年第3期(总第21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更正后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3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要求,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1、2024年4-6月,公司房地产开发无新增土地储备。

2、2024年4-6月,公司房地产项目累计开工面积为0平方米,竣工面积为0平方米;去年同期开工面积为0平方米,竣工面积为0平方米。

3、2024年4-6月,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累计签约面积为87平方米,同比下降99.23%;签约金额为33万元,同比下降99.93%。

由于房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5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8月17日以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因增加临时议案,监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再次以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补充通知及会议资料。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出席并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雪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4年第3期(总第21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监事会敦促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更正后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41 证券简称:万业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4-046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更正将影响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会计财务数据中资本公积增加2,136.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136.33万元,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说明

2024年2月26日,公司收到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林万业”)上缴的违规减持收益后,根据《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减持万业企业信息披露差错问题的整改承诺函》,公司将该上缴的处罚收益认定为营业外收入。近日,公司关注到2024年7月24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4年第3期(总第21期)》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8月23日发布的《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其中关于股东违规减持收益的会计处理问题,对于上市公司收到的股东违规减持收益,应视同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对上市公司的赠予,将其作为权益性交易,不得计入损益。据此,公司需对三林万业上缴的违规减持收益从营业外收入调整为资本公积,并对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本次更正将影响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主要会计财务数据中资本公积增加2,136.3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2,136.33万元,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二、报告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已披露的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具体如下:

1、对“一、主要财务数据(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部分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对“一、(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部分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更正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对“一、主要财务数据(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部分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

更正后

4、对“四、季度财务报表(二)财务报表”主要内容的更正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是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部分内容的更正,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由盈利变为亏损,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公司已同步更正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三、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4年第3期(总第21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本次议案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4年第3期(总第21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2024年第3期(总第21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同时,监事会敦促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致歉说明

公司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深感自责,并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