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79 公司简称:威龙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9时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红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委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信,孔祥勇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包括子公司)任何职务。孔祥勇先生离任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两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孔祥勇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孔祥勇先生于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严格履行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有力地维护了全体股东的权益,助力上市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对孔祥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公司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红山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徐红山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徐红山先生简历
徐红山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现任山东健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高级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红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王新先生、李鑫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秋红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孔祥勇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同意徐红山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拟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最终以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登记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酒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1、酒类产品按产品档次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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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酒类产品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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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酒类产品按地区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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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经销商30家,退出经销商61家(退出的经销商主要系部分销量少、市场营销能力差的客户)。报告期末共有经销商415家,较2023年年末减少经销商31家。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编号:2024-05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威龙大道南首路西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
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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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
2、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玉磊 电话:0535-3616259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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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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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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