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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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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为加强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政策及号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之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 至9月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9月9日下午 15:00-16: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下午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吴江伟先生

董事、总经理:潘强彪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任安立先生

独立董事:刘海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9月9日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 至9月6日(星期五)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任安立、沈勇虎

电话:0575-82972858

邮箱:WHXC@weihua-newmaterial.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63,109.6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62,487.93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621.72万元。公司主要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三、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的主要经营数据情况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且仅作为阶段性经营数据供投资者参考,不能以此推算公司全年业绩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审议程序:2024年8月28日,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3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17.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145.26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988.4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1,156.81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8月9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ZF11029号)。

公司已经对上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拟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决议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含12个月)有效。

(六)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及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 年 8 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增兴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 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整体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一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1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时必须提供下列相关文件: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安立、沈勇虎

电话:0575-82972858

传真:0575-82972856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邮政编码:312369

(三)如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审计)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76,806,521.1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59,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3,600,000.00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8.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计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兼顾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华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5,424.71万元的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8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3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145.26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988.4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156.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9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ZF11029号)。

公司已经对上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资金缺口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予以解决。

三、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提供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方华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15,424.71万元的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分期向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5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息根据借款资金实际借用天数按年结算,各年借款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 LPR)计算,每年1月1日按最新的LPR调整一次。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亦可提前偿还。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事宜。

(二)提供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建设年产2.22万吨含氟新材料及新型功能化学品和企业研究院项目”的实施主体“方华化学”

(1)企业名称:浙江方华化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11-11

(3)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塘东路8号

(4)法定代表人:吴江伟

(5)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巍华新材持股59.00%,浙江埃森化学有限公司持股41.00%。

四、本次提供借款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布局,有助于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提供借款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方华化学、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亦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巍华新材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8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3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145.26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988.4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156.8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9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ZF11029号)。

公司已经对上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156.81万元,低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投项目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301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江伟先生召集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 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12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保荐机构对此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类型及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34.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ZF11029号),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4,534.00万元,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变更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公司代码:603310 公司简称:巍华新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