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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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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218 公司简称:伟时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2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德勤已连续多年为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拟不再续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拟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德勤进行了充分沟通,德勤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德勤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德勤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德勤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拟不再续聘德勤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经过公开招标,公司拟改聘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德勤、容诚进行了沟通,德勤、容诚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德勤和容诚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聚灿光电、世嘉科技、华翔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殷李峰,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和顺石油、华翔股份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隽,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翔股份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郑立红,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隆扬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2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通过招标程序确定,较2023年审计收费减少37.14%。

审计收费变动原因:本年度公司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履行审计机构的选聘程序。容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收费水平。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选聘容诚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

至2024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在电子邮件上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4、出席会议时,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会议者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邮箱:ir@ksways.com

电话:0512-57152590 传真:0512-57157207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1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2020年9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0.97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53,208,36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合计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等事项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于实际收到时已全额缴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89150078801200000372。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陆家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昆山陆家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信昆山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与民生证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为农行昆山陆家支行(10530901040060186)、浦发昆山支行(89070078801900001948)及中信昆山开发区支行(8112001012100559929)。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除保荐机构变更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125.1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3,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9,044.5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315.06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背光源扩建及装饰板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4,473,312.28元。上述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20)第E00406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4年4月15日,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五)募投项目的延期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实际进度等因素,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4年9月”,将“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12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2年9月”调整至“2023年6月”。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

(六)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时间和增加实施地点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及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公司将“背光源扩建及装饰面板新建项目”修改为“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将该项目投资总额由人民币83,478.92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0,968.3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不变,新增项目实施地点“开发区云雀路南侧、芙蓉路东侧”,本次增加实施地点主要是为解决公司现有场地空间受限问题,建设新厂房。该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9月”调整至“2025年10月”。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投入资金,由于公司未公开披露各期末时点的承诺投入金额,因此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额列示。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8,101,262.59元,其中于2020年9月22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4,473,312.28元,2020年9月22日后至2020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68,770.00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520,092.95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041,962.99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97,124.37元,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3,150,639.59元。

注3: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背光显示模组扩建及智能显示组件新建项目”由于尚在建设中,暂未实现效益。

注4:公司“生产线自动化技改项目”实现效益1,058.08万元。

注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为了提升本公司研发能力,因此未承诺效益。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0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向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符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相关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备查文件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9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及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山口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参与表决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三、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