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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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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94 公司简称:广日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7.50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24-039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楼会议室(二)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现场出席董事6名,董事汪帆先生、独立董事余鹏翼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故现场出席及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共8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益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4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报告已事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考核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已核定薪酬总计863.74万元。

关联董事朱益霞先生、陆加贵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2次会议审查同意。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7.50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42)。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24-040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楼会议室(二)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

4、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7.50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现金分红的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请董事会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24-041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4,058,913,143.94元。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7.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873,858,595股,以此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为655,393,946.25元(含税)。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履行了现金分红的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请董事会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94 证券简称:广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2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9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24年8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日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9)及《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0)。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上午9:00一12:00。

(七)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金沙路9号岭南V谷-工控科创大厦22楼

(八)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38371213

传真:020-32612667

邮箱:grgf@guangrigf.com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股东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入会场;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凡参加股东大会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事先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94 证券简称:广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3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6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30日(星期五)至09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rgf@guangrigf.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06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6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朱益霞先生,独立董事才国伟先生,代行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张晓梅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杜景来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06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30日(星期五)至09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rgf@guangrigf.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0-38371213

邮箱:grgf@guangrigf.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