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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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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已于2024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2.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年8月27日下午13时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资产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对公司未来稳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保持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资产事项。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减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整体经营和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全资子公司减资事项。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已于2024年8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年8月27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四)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钱京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网站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资产的议案》。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详见2024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详见2024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资事项概述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运营资本结构、公司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安排,提高资产管理效率,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宝润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润芯”)和云宝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宝金服”)减少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恒宝润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二)云宝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三、减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运营资本结构、公司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安排,提高资产管理效率,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减资完成后,恒宝润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和云宝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仍为公司100%持股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暨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购买资产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阳明守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阳明守仁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同时以新设子公司名义购买上海华新智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的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用于建设公司的智能卡个人化中心和模块封装测试产线,本次购房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不包含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等)。

2、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资产事项已由公司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拟新设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公司名称:上海阳明守仁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货币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货币专用设备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4)拟定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出资。

(5)拟定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股100%。

以上内容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华新智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上海市青浦区

(4)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纪鹤公路1301号3幢1层A区118室

(5)法定代表人:李可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MAD333WE6C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平面设计;环保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贸易经纪;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主要股东:

(10)关联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2、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资产名称:华新·中交数字智造港第1期5号楼;

类别:固定资产;

权利人:上海华新智慧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

标的资产权属情况: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交易的定价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此次购买标的房产的购房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对该房产所在地区周围的房产价格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认为此次交易的价格与同地其他房产的市场价格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价格是公允的。

3、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标的资产价款:

本次购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新·中交数字智造港第1期5号楼的购房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大写:肆仟万元整)。

(2)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安排:

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3)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本次交易的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具体事宜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和长远发展规划,可以更好地利用公司现有资源,优化公司区域与产业布局,进一步深化与供应链上游半导体厂商的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公司预计该项投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 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保持长期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本次对外投资购买的资产以市价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