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2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在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谢海兵先生、蔡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委托董事卢耀忠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周建明先生、何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委托董事刘德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他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半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六)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和财务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2.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参加由新疆证监局、新疆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公司主要领导与广大投资者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话题展开互动。

3.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4日、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何放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公司于2024年7月4日披露《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2024年7月10日为股权登记日完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具体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2,642,079,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17元现金(含税)。

5.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聘任郑笑慰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上述重大事项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29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9日(周四)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四层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周四)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海峡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泰康资产丰华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需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日:2024年9月13日(周五)

(二)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4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现场登记地点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代表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现场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1.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22层

2.邮编:100032

3.电话:010-89025597

4.联系人:王云岗

5.电子邮箱:zyzb@cnpc.com.cn

6.传真:010-89025555

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17;投票简称:中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表决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股东账号:

代为行使表决权议案: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注:1.每个非累积投票议案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一项,并打√。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以上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3.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4.委托人持股性质指:国家持股,国有法人持股,境内一般法人持股,境内自然人持股,境外法人持股,境外自然人持股,基金、理财产品等。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28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

并预计2025-202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签订了金融服务总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定,公司(包括公司所属企业,下同)以与中国石油集团(包括中国石油集团所属企业,下同)2022-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基础,对与中国石油集团2025-2027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合理预计。

鉴于中国石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7.35%,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如下:

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关于与中国石油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并预计2025年至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石油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并预计2025年至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谢海兵先生、蔡勇先生、周建明先生回避表决,由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海峡能源产业基金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泰康资产丰华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石油集团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戴厚良

注册资本:48,690,000万元

主营业务: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本公司系统的产品;组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433L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石油集团持有公司977,884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77.35%,中国石油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石油集团各所属企业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中国石油集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石油集团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石油集团总资产44,756亿元、净资产26,088亿元、营业收入31,278亿元、净利润1,951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国石油集团总资产44,932亿元、净资产26,513亿元、营业收入16,388亿元、净利润968亿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就提供金融及其他产品和劳务等综合服务签订金融服务总协议。

1.金融服务总协议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类型:

(1)公司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如下产品和服务:

(a) 人民币及外汇存贷款(含委托贷款)业务;

(b) 票据贴现、承兑、保函、信用证、贷款承诺等业务;

(c) 各类保险及理赔业务(含保险经纪);

(d) 信托、理财业务,资产处置服务;

(e) 融资租赁、经营租赁业务;

(f) 结算及其他中间业务、委托业务、代理业务、承销业务等其他金融服务;

(g) 其他应中国石油集团需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中国石油集团向公司提供如下产品和服务:

(a) 后勤综合类:房屋租赁、其他资产租赁、物业管理、办公服务、供水、供电、供气、浴池、通讯、职工食堂、技术服务、咨询、运输、培训、供暖、消防、文化宣传、招待所、养老保险金发放管理服务及其他相关后勤综合类服务;

(b) 知识产权类:著作权和商标许可、科技合作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等相关或类似服务;

(c) 其他应公司需求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定价原则

协议项下的各项产品和服务的定价,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6)交易无法按上述原则和方法定价的,应当按照公允原则进行定价。

3.协议有效期限

协议于双方签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四、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万元

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不同交易类别之间的金额调剂,如实际发生总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对超出金额按照监管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1.公司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产品及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吸收存款

主要是中国石油集团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油财务)、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银行)以及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金融租赁)的存款及拆入资金。

(2)发放贷款

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向中国石油集团发放的贷款,昆仑金融租赁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产生的融资租赁款。

(3)支付的利息

主要是中油财务、昆仑银行和昆仑金融租赁向中国石油集团支付的存款利息,以及向中国石油集团支付的委托贷款利息等。

(4)收取的利息

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向中国石油集团发放贷款、票据贴现等取得的利息收入,昆仑金融租赁为中国石油集团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收取的租金等。

(5)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

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为中国石油集团提供代理服务、托管及结算等业务收取的相关费用,昆仑金融租赁为中国石油集团提供租赁服务收取的手续费,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石油集团提供信托服务收取的手续费等。

(6)收取的保费收入

主要是中石油专属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属保险)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保险业务产生的保险费收入。

(7)支付的保险业务赔付支出

主要是专属保险向中国石油集团支付的保险业务赔付支出。

(8)表外授信及承诺

主要是中油财务和昆仑银行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的贷款承诺、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及信用证等表外授信业务及承诺。

(9)收取的经营租赁租金

主要是昆仑金融租赁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经营租赁服务收取的租金,以及公司向中国石油集团收取的房屋建筑物租金等。

(10)提供产品及服务

主要是公司向中国石油集团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服务。

2.中国石油集团向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1)提供产品及服务

主要是中国石油集团向公司提供信息系统、社会及生活服务等产品和服务。

(2)收取的租金

主要是中国石油集团向公司收取的房屋建筑物租金等。

五、上一期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并能带来较好收益。同时,关联交易行为始终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不足以形成上市公司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石油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并预计2025年至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2022-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总额少于年度预计总金额,部分类型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贷款规模下降、人民币贷款利率持续下降以及市场经营情况变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基于日常经营需要签订金融服务总协议并预计2025-2027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公允、预计额度合理,有利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金融服务总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27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半年度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2024年6月末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因贷款结构变化等原因,根据谨慎性原则,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减值损失73,709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方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客观反映各类资产价值,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对纳入计提减值范围的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减值准备情况

2024年半年度,公司对合并层面持有的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损失135,950万元,转回减值损失62,2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拆出资金及存放同业款项

2024年半年度,公司对拆出资金计提减值损失428万元,转回减值损失20,157万元;对存放同业款项转回减值损失1,091万元。

2.发放贷款及垫款与表外信贷承诺及担保

2024年半年度,公司对发放贷款及垫款计提减值损失130,645万元;对表外信贷承诺及担保计提减值损失2,169万元,转回减值损失827万元。

3.长期应收款

2024年半年度,公司对长期应收款转回减值损失15,196万元。

4.债权投资

2024年半年度,公司对债权投资转回减值损失18,841万元。

5.其他债权投资

2024年半年度,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转回减值损失5,995万元。

6.其他应收款及其他资产

2024年半年度,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及其他资产计提减值损失2,708万元,转回减值损失134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半年度,公司对合并报表层面持有的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计提减值损失135,950万元,转回减值损失62,241万元,预计减少利润总额73,709万元,减少净利润52,845万元,减少所有者权益52,845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数据未经审计,该等影响已在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过认真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25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周二)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41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文件已于2024年8月16日(周五)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4人,其中监事陈六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监事吴广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佐卫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半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内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计提2024年半年度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石油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并预计2025年至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并预计2025-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油财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审议通过《2024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24年中期财务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17 证券简称:中油资本 公告编号:2024-024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周二)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号石油金融大厦B座四层会议大厅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文件已于2024年8月16日(周五)分别以专人通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5人,其中董事谢海兵先生、蔡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卢耀忠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周建明先生、何放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刘德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卢耀忠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中期财务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6)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计提2024年半年度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油财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审议通过《2024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总经理卢耀忠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石油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并预计2025年至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海兵先生、蔡勇先生、周建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总协议并预计2025-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19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