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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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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59 公司简称:元琛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利女士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披露及时、公平,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及《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

同意《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有表决权董事一致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总经理梁燕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由公司董事王玥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杨利成先生、赵小丽女士、王玥先生共同组成,杨利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公司战略规划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总经理梁燕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由公司董事王玥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杨利成先生、赵小丽女士、王玥先生共同组成,杨利成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公司战略规划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50,833,018.87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9,166,981.13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6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58号《验资报告》。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 2,078.27万元。截至2024年0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880.65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6,036.05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14.44万元,收到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768.02万元。截止2024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818.51万元,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4,25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06月30日余额合计为 2,568.5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1年4 月,公司与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原募集资金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岗支行(账户:1302010619200304828)、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户:632789058)已销户。

三、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078.2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024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变更节余募集资金投向的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460万平方米高性能除尘滤料产业化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预计节余金额变更用途如下:(1)结余募集资金其中2300万元用于建设新材料循环产业园项目;(2)结余募集资金其中1094.2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补流资金1094.27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0日止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