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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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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7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顺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拟提名李顺山先生、龚友良先生、刘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1提名李顺山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1.2提名龚友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1.3提名刘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将按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拟提名罗东先生、周林先生、饶立新先生、王继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1提名罗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提名周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提名饶立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提名王继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3、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当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综合水平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5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东、周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独立董事罗东回避表决,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其他成员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13日(周五)下午14:30在公司研试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8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云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监事会同意提名邱小云女士、赵彬先生(共2位)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1提名邱小云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提名赵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9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4名。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核通过,第一届董事会提名李顺山先生、龚友良先生、刘敏先生(共3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罗东先生、周林先生、饶立新先生、王继生先生(共4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饶立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独立董事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第二届董事会成员选举通过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第二届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顺山,男,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6年7月至1997年11月,历任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设计研究院施工企业设计室副主任、代主任、混凝土施工技术室副主任;1997年12月至2001年9月,任瑞典斯维达拉工业集团(Svedala Industries AB)上海代表处经理;2001年10月至2005年6月,任瑞典山特维克集团破碎筛分公司(Sandvik AB)中国区总经理;2005年7月至2007年3月,任山特维克矿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市场销售副总裁;2003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李顺山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174,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6%,通过共青城金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72%股份。除此之外,李顺山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李顺山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顺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龚友良,男,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0年7月至2002年12月,历任南昌矿山机械厂技术科副科长、生产科总调度、厂长;2003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裁。

龚友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486,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7%,通过共青城中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3%股份。除此之外,龚友良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龚友良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龚友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刘敏,男,196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9月至2002年12月,历任南昌矿山机械厂销售员、经营科科长;2003年1月至2019年6月,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技术中心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鑫力耐磨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刘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72,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通过共青城金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4%股份。除此之外,刘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刘敏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罗东,男,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6年3月至2001年9月,任瑞典斯维达拉工业集团(Svedala Industries AB)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1年9月至2004年1月,任戴纳派克(Dynapac)中国区总裁;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山特维克(Sandvik)矿山与工程机械事业部中国区总裁;2009年1月至2014年3月,任沃尔沃建筑设备(Volvo Construction Equipment)中国区总裁;2014年7月至2017年11月,任澳大利亚威斯特有限公司(WesTrac Pty)(卡特彼勒授权代理商)中国首席执行官;2017年11月至今,任华北利星行机械(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罗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罗东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罗东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罗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周林,男,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1994年8月至1998年8月,任四川美都衣饰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8年9月至1999年8月,任江西二十一世纪展裕图书发行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9月至2001年3月,任江西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1年4月至2002年4月,任深圳市宏通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4月至今,历任江西财经大学工商学院讲师、副教授;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周林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周林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周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饶立新,男,196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董事、党委委员;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总监、党委委员、董事;现任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饶立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饶立新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饶立新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饶立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王继生,男,195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洛阳矿山机械设工程计研究院机械所设计师、工程师、副所长,洛阳矿山工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院长,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专员级总工程师,矿山重型装备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继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王继生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王继生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继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0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提名邱小云女士、赵彬先生(共2人)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田添先生。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

司第一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邱小云,女,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8月至2004年5月,任十堰市倍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技术设计员;2004年6月至2004年8月,自由职业;2004年9月至2006年4月,任深圳市铭亚戈马达有限公司设计部主管;2006年6月至今,历任公司产品经理、研发中心综合部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邱小云女士通过共青城金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5%股份,除此之外,邱小云女士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邱小云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2、赵彬,男,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部技术员、破磨产品部助理工程师、成套部部门经理、标准工厂部部门经理、国内市场事业部副总工程师;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赵彬先生通过共青城中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5%股份,除此之外,赵彬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赵彬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田添,男,199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任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专员;2013年9月至2016年7月,任长宇(珠海)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6年7月至2021年9月,历任公司企业文化与培训部主管、人力资源中心副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兼人力资源行政中心经理。

田添先生通过共青城中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7%股份,除此之外,田添先生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田添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1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300号研试中心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1.00、2.00、4.00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3.00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5.00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

规定,提案1.00、2.00、3.00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4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提案2.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对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表决。

提案4.00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提案5.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红湾大道300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国石

联系电话:0791-83782902

传真:0791-83782902

电子邮箱:inf.office@nmsystems.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1360”,投票简称为“南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4名(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位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二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