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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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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18 公司简称:日月股份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经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后,上述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7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25日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5日和2024年7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3)和《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1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3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二)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332,7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0995%,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9.12元/股,最高价15.85元/股,回购均价12.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283,4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9月1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谢正明、唐钟雪等2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已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月11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031,020,00股减少至1,030,925,000股。

2、经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60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共计解除限售1,276,500股,并已于2024年5月13日上市流通。

3、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57,986,911股于2022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锁定期为18个月。报告期内上述股份限售期已届满,57,986,911股限售股已于2024年6月11日上市流通。

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何小远、舒世江、严银旭等3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张永昌因2023年度个人考核为“合格”,公司已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2,2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6月27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由1,030,925,000股减少至1,030,692,750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公司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品种包括不限于矿粉、焦炭、硅铁、电解铜等有色金属及化工材料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期货品种

● 交易工具:场内期货或者场内期权等衍生品合约

● 交易场所: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

●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可以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但进行期货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避和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根据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业务的实际情况,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本次投资符合《会计准则》关于套期保值相关规定,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上述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通过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开展包括不限于矿粉、焦炭、硅铁、电解铜等有色金属及化工材料,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材料以及公司材料所需的主要组成的材料期货品种。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

本次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由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5、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6、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者人为失误造成的风险。

7、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2、严守套期保值原则,杜绝投机交易。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坚持科学规范的套保理念,不做任何形式的市场投机。

3、严格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权限内办理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5、公司内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通过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提高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期货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业务。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为提高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类型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79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不超过223,139,154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1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37,457,044股,发行价格为20.3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86.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68,355.6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3,631,630.59元。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1月1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7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临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冻结等。

(二)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及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三)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风险控制

尽管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现金管理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及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290号《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200,000,000.00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12,000,000张,期限为6年。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12,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4,433,962.26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95,566,037.74元,已由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的39152001046666669的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02,830.19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963,207.5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8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包含2023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本年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260.95万元。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79号文《关于核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457,044股,发行价格20.37元/股。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7,457,044股,募集资金总额2,799,999,986.28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5,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794,499,986.28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江东支行,账号为39152001045555558的人民币账户2,794,499,986.28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868,355.69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3,631,630.59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97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2024年上半年度使用金额包含2023年上半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本年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3,113.1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并于2020年1月2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署了《关于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于2020年10月19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监管协议的签署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要求,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宁波日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1-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1-6月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报告期内累计购买相关产品253,000.00万元,累计赎回相关产品172,000.00万元,具体交易明细如下表:

注:本公司上述持有的大额存单存续期间可转让,单次持有可转让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12万吨大型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公司考虑到该项目尚有部分先用票据支付而尚未到期未置换的资金,以及尚需支付的项目未到支付条件的设备款及未到期的质保金等因素,为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后续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继续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备查文件

附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表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6月 单位:万元

注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与“一、(一)2023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中置换先期投入及年度使用合计金额差异260.95万元,主要为公司先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设备款,到期再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支付未到期尚未置换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253.02万元。如到期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办法详见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注2:本项目不单独产生营业收入,其经营效益主要在于公司通过自建产能,降低对外协加工厂商的依赖,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精加工铸件配套服务,故无法测算效益。

注3:差额主要为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88万元。

附表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6月 单位:万元

注 4:本年度投入金额与“一、(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中置换先期投入及年度使用合计金额差异3,113.17万元,主要为公司先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到期后再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详见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信用证方式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支付未到期尚未置换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4,417.84万元。

注 5:本项目不单独产生营业收入,其经营效益主要在于公司通过自建产能,降低对外协加工厂商的依赖,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精加工铸件配套服务,故无法测算效益。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以视频等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及格式符合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村)。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建中先生,独立董事温平先生、郑曙光先生以视频等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明康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期货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