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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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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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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支持构建业务交易中心。畅通再保险内循环,通过数字化平台,助力解决行业清算梗阻。优化再保险双循环,推出高效互信的合作机制、履约风险管理、信用评价体系等措施,完善场内交易规则框架体系。

三是支持构建风险管理中心。中短期,聚焦我国科技创新、绿色发展、航运航天和共建“一带一路”等重点领域广泛、巨大的风险保障需求,完善与产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特点相适应的多元化“接力式”保险、再保险服务。长期,推动构建全球风险治理共同体,积极参与推进全球风险治理制度创新。

四是支持构建再保险统一登记服务体系。支持落地境内保险、再保险、保险经纪公司再保险合同、账单、理赔等交易信息统一登记,辅助监管部门建立再保险数据集中和信息服务平台,为审慎监管和风险监测提供抓手。

新方向:

做好登记交易中心第一责任人

登记交易中心是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重要抓手。新《条例》提出,建设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推动跨境再保险、境内再保险业务发展,强化风险管理。

作为登记交易中心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上海保险交易所将立足金融基础设施职责定位,重点在五个方面发挥功能作用:

一是提供标准化、数字化的交易服务,提高交易效率。一方面,通过国际再保险业务平台实现公司间数据传输、单证订立、信息存证的标准化,打通机构间数据交互的枢纽通路;支持机构间全量业务中央清算,助力解决行业长期存在的机构间账务错配痛点。另一方面,规划可供上百家机构集中进驻办公的交易大厅,推出便利海外机构入场的交易席位制度,通过人员集聚降低非标交易的撮合成本。

二是组织推动资源整合,加大承保能力供给。依托登记交易中心,汇聚全球再保险技术、资本和人才,整合行业资源和力量,为“走出去”、巨灾风险、新兴风险、重点战略产业等领域提供多层次风险分散保障。

三是创新完善规则标准,推动市场运行规范透明。以促发展和防风险相统一为原则,围绕登记、交易等环节制定配套规则,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市场规则体系,为市场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此外,基于场内市场风险“可视、可控”的特点,探索建立差异化的偿付能力体系,研究推出信用评价体系、担保措施等机制,提供更加完善的运营环境。

四是构建风险可控环境,支持产品和服务机制创新。充当制度机制“试验田”,通过支持国际成熟的工具先行先试,更好地进行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创造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效率。

五是加强风险管理。在再保险交易信息统一登记的基础上,为审慎监管和风险监测提供抓手,为行业提供指数编制、风险图谱分析等服务。

新任务:

打造特殊风险领域保险服务的“上海样板”

新《条例》提出,支持保险、再保险机构聚焦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绿色航运等重点领域开展再保险业务,提升特殊风险领域再保险有效供给能力。

当前,我国科技创新、绿色发展、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存在广泛、巨大的风险保障需求,呈现出“低频高损”的鲜明特征,亟需获取多层次、广覆盖、相适配的风险保障支撑。围绕特殊风险领域的风险分散和转移,上海保险交易所积极组织行业推进研究,未来将在金融监管总局指导下,依托登记交易中心开展产品和服务机制研究试点。

具体来看:一是发挥交易组织功能,推动组建共保体、联合体,推动境内机构整合承保能力、“抱团”出海;二是研究试点大型风险支持计划,选取上海“三大先导、六大硬核”产业进行试点,打造“保险+再保险+风险托底基金”多层次风险分散机制;三是探索建立场内授权承保代理机制,为再保险产业链机构全球布局、拓展全球风险管理服务网络提供支持;四是探索发行新型风险转移产品(ART),进一步丰富风险资本供给、扩大风险分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