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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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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无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528.93万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2.10%。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债券。

三、重要事项

关于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说明:2024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将不超过人民币13.14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07)。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128.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8.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7元/股,成交总金额999.64万元(不含相关交易费用)。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作出的合理判断。计提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划财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及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拟计提各项减值损失的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及金额

1. 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其他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股利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2. 对应收票据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3. 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4. 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二、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49,824.46元,不考虑所得税影响,相应减少公司利润总额1,649,824.46元,有关事项已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反映。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计提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等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作出的合理判断,计提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

四、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3日14:30时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9月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4年9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8日

7. 出席对象:

(1)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等有关公告。

提案1.00、2.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9月2日(8:30-11:30,13:00-17:00)

2. 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联系人:方倩文

3.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4年9月2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 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439号世嘉科技证券部

邮编:215151

电话:0512-66161736

传真:0512-68223088

电子邮箱:shijiagufen@shijiakj.com

联系人:方倩文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相关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2796”,投票简称为“世嘉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9月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企业/本人出席2024年9月3日召开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企业/本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 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个并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 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年 月 日

附件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