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692 公司简称:达梦数据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人民币83,6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1.02%。本次中期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6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9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大厦C3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191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24日

至2024年9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的股东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23日9:30-17:3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9月23日17:3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大厦C3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登记的股东请事先与公司前台取得联系,告知办理股东大会现场登记事宜,可进入公司所在楼层办理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4年9月23日17: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发送至邮箱dameng@dameng.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9月23日17: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自理交通、食宿。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京红女士

电话:027-87588000

电子邮箱:dameng@dameng.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大厦C3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1918会议室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5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周淳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编制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拟为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本议案全体监事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3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梦数据”)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中期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中期分红提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冯裕才出具的《关于提议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函》。冯裕才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建议分红金额不低于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中期分红方案的内容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03,185,296.17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73,617,698.36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中期分红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7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3,6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81.02%。本次中期分红方案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次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本次中期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本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风险警示

本次中期分红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2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224.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54.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569.05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6月6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24]验字第90007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88,278,792.75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具体如下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于2024年5月29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5月29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达梦数据库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严格遵照履行,确保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存在使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的情况,公司尚未进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特此报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1]: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上表中“调整后投资总额”及“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2]: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承诺投资总额。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1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

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224.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54.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7,569.05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6月6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24]验字第90007号)。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等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6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情况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全资子公司武汉达梦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梦技术”)、北京达梦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达梦”)及达梦数据技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达梦”);拟对全资子公司达梦技术、江苏达梦进行增资,向北京达梦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四、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实施主体增资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达梦技术、江苏达梦增资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达梦技术增资、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含本数)向江苏达梦增资,具体增资进度及增资金额根据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增资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确定并逐步实施。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分阶段向全资子公司北京达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借款(借款利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实施募投项目。上述借款期限均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结项止,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

(三)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1、达梦技术

1.2、北京达梦

1.3、江苏达梦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2023.12.31/2023年度财务数据依据中天运会计师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2024.6.30/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达梦技术、江苏达梦进行增资,向北京达梦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提供借款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达梦技术、北京达梦、江苏达梦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审慎使用。公司、新增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募集资金按照各项规定以及募投项目计划得到合法有效、科学合理的监督和使用。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达梦数据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借款暨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4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对《关于拟为公司及公司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建议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保额10,00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总额: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后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二、审议程序

根据《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本议案全体监事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