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81 公司简称:亚泰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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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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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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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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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8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亚泰新城饭店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董事李玉先生委托董事李斌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奇朔酒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奇朔酒业有限公司增资24,800万元。增资后,奇朔酒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29,800万元,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议案。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刊载于2024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800万元,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吉林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长春市南关区重庆路618号的不动产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普通担保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各不超过1.2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向吉林省建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不超过10亿元,额度内循环使用,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9,5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6,875万元、3,12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金额1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敞口授信2.35亿元、1.2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19万股股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为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12月份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2,000万元、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的借款7,090万元借新还旧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暨关联议案
同意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最高额借款20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该20亿元中包括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已通过银行发放的委托借款、向公司下属企业发放的售后回租租赁业务(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3.5亿元、6亿元、1亿元、2.5亿元)及后续两年内新增融资;同意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00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最高额借款5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34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最高额借款15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该15亿元中包括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已通过银行发放的委托借款、已通过信托发放的信托借款(含信托现状返还后的债权)。
由于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前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已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51,860.7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4.76%。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8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三届第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亚泰新城饭店会议室举行,监事会主席陈继忠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8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并自2024年1月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原则及披露要求;
2、明确企业供应商融资安排的界定、范围以及披露要求;
3、完善对于租赁准则中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要求。
详细内容见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
(三)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而进行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8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所属子公司的议案》。
一、所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1、天津亚纳仪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住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
经营范围:实验分析仪器、元器件制造、研发、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8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津亚纳仪器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5,999,309.79元,总负债为1,000元,净资产为15,998,309.79元,2023年无营业收入,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天津亚纳仪器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5,999,309.79元,总负债为1,000元,净资产为15,998,309.79元,2024年1-6月无营业收入,净利润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省白求恩医用重离子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住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北湖科技开发区
经营范围:医院诊疗服务、肿瘤诊疗与护理、重离子治疗、保健与健康服务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
吉林省白求恩医用重离子医院有限公司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无财务数据。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
天津亚纳仪器有限公司和吉林省白求恩医用重离子医院有限公司目前尚未开展经营业务,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决定注销上述两家子公司。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两家子公司注销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化。由于上述两家子公司尚未开展经营业务,其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8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4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35亿元。
2.公司本次为吉林龙潭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4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4亿元。
3.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750万元。
4.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3,09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2,922万元。
5.公司本次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41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66,284万元。
6.公司本次为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亿元。
7.公司本次为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05万元。
8.公司本次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9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590万元。
9.公司本次为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亿元。
10.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亿元。
11.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亿元。
12.公司本次为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亿元。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各不超过1.2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向吉林省建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不超过10亿元,额度内循环使用,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9,5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6,875万元、3,12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金额1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敞口授信2.35亿元、1.2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19万股股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意公司继续为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12月份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2,000万元、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的借款7,090万元借新还旧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包含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3.5亿元、6亿元、1亿元、2.5亿元在内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磐石市明城镇
法定代表人:陈波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石灰石购销、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388,374,994.42元,总负债为1,573,108,857.55元,净资产为815,266,136.87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68,424,257.12元,净利润-150,799,918.0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474,767,870.77元,总负债为1,693,461,210.66元,净资产为781,306,660.11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8,615,255.18元,净利润-33,959,476.7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 吉林市龙潭区
法定代表人:赵凤利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方砖、水泥砌块、机械制造及维修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73,881,294.41元,总负债为693,775,850.40元,净资产为-19,894,555.99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6,384,946.94元,净利润-44,871,802.80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74,492,777.16元,总负债为1,000,838,298.42元,净资产为-26,345,521.26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5,939,548.22元,净利润-6,450,965.2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孙弘
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07,123,104.07元,总负债为2,398,172,675.83元,净 资 产 为108,950,428.24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86,558,346.76元,净利润-35,214,197.7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569,041,156.45元,总负债为 2,473,990,930.58元,净资产为95,050,225.87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60,679,673.65元,净利润-13,994,466.3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 ,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490,661,314.48元,总负债为3,565,704,541.41元,净资产为1,924,956,773.07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011,517,481.18元,净利润-324,379,760.8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514,958,759.54元,总负债为4,647,534,276.52元,净资产为1,867,424,483.02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32,948,073.37元,净利润-59,108,471.6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仇健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76.31%股权 ,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23.69%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93,650,849.97元,总负债为5,023,740,126.25元,净资产为569,910,723.72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586,748,729.63元,净利润-3,010,217.2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106,045,793.54元,总负债为5,557,007,688.72元,净资产为549,038,104.82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94,471,860.71元,净利润-20,872,618.9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海南省澄迈县
法定代表人:姜亚洁
经营范围: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52.92%股权,长春吉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有其47.08%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66,387,825.92元,总负债为628,147,111.08元,净资产为-161,759,285.16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7,064,441.37元,净利润-5,241,709.4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63,541,931.61元,总负债为633,430,471.31元,净资产为-169,888,539.70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541,364.84元,净利润-8,129,254.5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
法定代表人:张凌云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4,969,090.87元,总负债为271,148,552.89元,净资产为283,820,537.98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910,673.81元,净利润-22,335,425.5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48,812,243.50元,总负债为278,448,868.35元,净资产为270,363,375.15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4,041,088.91元,净利润-13,457,162.8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司洪泽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的室内外装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4,701,470.24元,总负债为334,174,862.38元,净资产为50,526,607.86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33,431,899.39元,净利润
-3,087,959.33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81,392,114.72元,总负债为636,270,590.94元,净资产为45,121,523.78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9,602,328.11元,净利润-5,405,084.0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西大窑镇上缸窑村
法定代表人:陈亚春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66.45%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3.35%股权,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其10.2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963,252,778.71元,总负债为860,161,951.22元,净资产为 103,090,827.49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8,959,675.18元,净利润 -140,280,015.5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77,784,747.00元,总负债为902,211,524.84元,净资产为75,573,222.16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719,428.21元,净利润-27,517,605.3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法定代表人:张瑞峰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水泥熟料的制造、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22,784,355.54元,总负债为924,441,960.44元,净资产为898,342,395.10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5,356,109.08元,净利润-131,113,455.0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85,954,896.52元,总负债为1,008,218,005.76元,净资产为877,736,890.76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5,798,968.71元,净利润-20,605,504.3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杨清海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72,759,640.99元,总负债为728,512,215.44元,净资产为 144,247,425.55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8,709,384.64元,净利润-85,836,583.6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99,023,399.95元,总负债为1,166,810,457.76元,净资产为132,212,942.19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2,241,967.55元,净利润-12,256,914.6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法定代表人:李忠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建材产品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3.87%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5.96%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0.17%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65,959,759.42元,总负债为496,063,168.74元,净资产为 269,896,590.68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35,522,761.91元,净利润-62,551,081.4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52,828,970.96元,总负债为504,994,300.35元,净资产为247,834,670.61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9,478,654.23元,净利润-22,061,920.0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明城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龙潭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各不超过1.24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2、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向吉林省建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借款不超过10亿元,额度内循环使用,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亚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
3、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9,5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4、公司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16,875万元、3,125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5、公司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金额1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限1年。
6、公司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的敞口授信2.35亿元、1.2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19万股股权、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授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7、公司继续为海南亚泰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三亚兰海亚龙北部湾区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12月份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2,000万元、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8、公司、吉林亚泰超市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大路支行申请的借款7,090万元借新还旧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9、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包含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3.5亿元、6亿元、1亿元、2.5亿元在内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业务期限以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约定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的其余股东均未提供相应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出席公司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351,860.7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4.76%,全部为对合并报表所属子公司的担保。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8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最高额借款20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该20亿元中包括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已通过银行发放的委托借款、向公司下属企业发放的售后回租租赁业务(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3.5亿元、6亿元、1亿元、2.5亿元)及后续两年内新增融资;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00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最高额借款5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34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最高额借款15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该15亿元中包括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已通过银行发放的委托借款、已通过信托发放的信托借款(含信托现状返还后的债权)。
● 本次交易对方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8,16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的最高额借款20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该20亿元中包括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已通过银行发放的委托借款、向公司下属企业发放的售后回租租赁业务(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3.5亿元、6亿元、1亿元、2.5亿元)及后续两年内新增融资;同意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4,00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请的最高额借款5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同意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340万元股权继续为公司在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申请的最高额借款15亿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该15亿元中包括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已通过银行发放的委托借款、已通过信托发放的信托借款(含信托现状返还后的债权)。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披露了股份增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号),长发集团成为公司的关联方,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为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前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简介
1、利程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95830298
法定代表人:王晨
注册资本:27,091.565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5年4月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发集团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
2、吉林长发众创金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6MA0Y33E44J
法定代表人:刘世丹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代客理财、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业务,严禁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为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者提供服务,财务信息咨询(不含代理记账),助贷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创业培训(不含文化教育、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活动策划,市场调查(不含民事调查、婚姻调查、行踪调查、调查取证、债务追讨、寻人服务等涉及危害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的带有侦探性质的调查活动),会议会展服务(不含餐饮、住宿服务),金企对接,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贸易经纪,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有偿综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发集团间接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
3、长发金融控股(长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081831956H
法定代表人:云航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月
经营范围:金融及金融服务性机构的投资,资产管理,股权投资,证券、期货及基金投资;科技金融(仅限为科技金融类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租赁(融资租赁);投融资策划与咨询服务;经政府及有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的投资与运营(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长发集团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关联关系:为公司关联方长发集团所属子公司
三、担保人简介
企业名称:亚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MA180H520G
法定代表人:韩冬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
经营范围:房屋开发、改造,商品房经营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宋尚龙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等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45,561,023,913.73元,总负债为38,597,689,411.15元,净资产为5,758,572,332.47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251,829,386.34元,净利润-3,947,472,700.9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5,075,218,527.36元,总负债为39,237,128,969.19元,净资产为 4,848,102,151.53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928,976,640.74元,净利润-927,396,454.0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辽宁省辽阳市
法定代表人:陈亚春
经营范围:水泥生产、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66.45%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3.35%股权,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其10.20%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63,252,778.71元,总负债为860,161,951.22元,净资产为103,090,827.49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8,959,675.18元,净利润 -140,280,015.5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977,784,747.00元,总负债为902,211,524.84元,净资产为 75,573,222.16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719,428.21元,净利润-27,517,605.3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
法定代表人:张瑞峰
经营范围: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制造、销售、水泥熟料的制造、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22,784,355.54元,总负债为924,441,960.44元,净资产为898,342,395.10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5,356,109.08元,净利润-131,113,455.05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亚泰集团哈尔滨(阿城)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85,954,896.52元,总负债为1,008,218,005.76元,净资产为877,736,890.76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5,798,968.71元,净利润 -20,605,504.3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杨清海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6%股权
截止 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72,759,640.99元,总负债为728,512,215.44元,净资产为144,247,425.55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08,709,384.64元,净利润-85,836,583.6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99,023,399.95元,总负债为1,166,810,457.76元,净资产为132,212,942.19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2,241,967.55元,净利润-12,256,914.6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
法定代表人:李忠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建材产品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3.87%股权,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有限公司(荷兰)间接持有其25.96%股权,其他自然人股东持有其0.17%股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65,959,759.42元,总负债为496,063,168.74元,净资产为 269,896,590.68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35,522,761.91元,净利润-62,551,081.4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亚泰集团通化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52,828,970.96元,总负债为504,994,300.35元,净资产为247,834,670.61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89,478,654.23元,净利润-22,061,920.0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及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长春市国资委及长发集团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4-086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同意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亚泰会议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
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全部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24年8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会议召开前的5个工作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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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长春市天泽大路3333号亚泰会议中心
联系电话:0431-84956688 传真:0431-84951400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人:韦媛、顾佳昊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十三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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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