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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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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4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相关内容。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38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0)。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自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2024年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均已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185,808,000股变更为223,294,598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5,808,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23,294,598.00元。

(2)根据以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总股本涉及条款,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提请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39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自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公司2024年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3 证券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41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瑞达”)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1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3,54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4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59,397,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33,492,028.3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5,905,371.7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51”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了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4月22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4月30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东海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月5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连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达光电”)、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支行及东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各募集资金存款专项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与其明细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LED照明器件扩建项目”。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43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2024年1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34.90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4年5月7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由185,808,000股变更为186,157,0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5,808,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86,157,000.00元。

2024年6月18日,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9625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6,157,000股变更为223,318,591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6,157,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23,318,591.00元。

2024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计23,993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23,318,591股变更为223,294,598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3,318,591.00元变更为人民币223,294,598.00元。

综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及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85,808,000股变更为223,294,598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85,808,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23,294,598.0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将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3 股票简称:芯瑞达 公告编号:2024-044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2024年9月20日下午14:30点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1、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2、上述提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9月13日9:00-11:30及14:00-16:00;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9月13日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3、现场登记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4、现场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④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传真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④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5)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复印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5、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方式

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授权委托书传真件的(请填写附件三),传真件必须直接传真至本通知指定的传真号0551-68103780,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系由委托人传真,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按照上述规定在参会登记时可提供电子邮件发送的扫描件的(请填写附件三),扫描件必须直接发送至本通知指定的邮箱zqb@core-reach.com。并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受托人或法人股东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除必须出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符合前述条件的传真件及电子邮件扫描件将被视为有效证件。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晓婷

电话:0551-62555080

传真:0551-68103780

电子邮箱:zqb@core-reach.com

7、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983,投票简称:芯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一15:00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本人)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单位(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项划“√”)

1、投票说明: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的按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名称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