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4-08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除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已披露的重要事项外,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4-086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发出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舒畅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87)。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内容: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内容: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兴疆牧歌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支持其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其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4-085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宏先生召集,副董事长陈晖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87)。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内容: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内容: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兴疆牧歌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关联董事段菊香女士、陈晖女士、陈宏先生、陈灿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二)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披露。
表决情况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4-091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09月02日(星期一)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2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宏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杨波先生,财务总监李锐女士,独立董事赵宪武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燕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2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hcDMyqEuJ2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2日(星期一)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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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燕 刘文佳
邮编:410116
电话:0731-89935187
传真:0731-89935152
邮箱:kemen@kemen.net.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4-090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3:00
(2)互联网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9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4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科技产业园振华路28号研发检验大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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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此次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1日(8:30-11:30,14:30-17:30)。
3、登记地址: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关于表决:股东参加会议直接签署表决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行使投票权,委托人可以明确授权受托人独立自主投票,也可以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非累计投票提案每一项议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其中之一项的决定,在累计投票提案中填写同意票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燕 刘文佳
邮编:410116
电话:0731-89935187
传真:0731-89935152
邮箱:kemen@kemen.net.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式样见本通知附件二、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1
2、投票简称:克明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做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只勾选一种方式):
受托人独立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受托人完全自主投票)。
委托人选择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委托人应当对每项议案的投票决定做出明确选择,在下表格中非累计投票提案栏勾选“同意”、“反对”、“弃权”其中的一项,否则无效,该项计为弃权票,在累计投票提案栏填写同意票数;受托人在会议现场按委托人的选择填写表决票,否则无效,该项计为弃权票)。
特别说明:
1、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4-089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阿克苏兴疆牧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疆牧歌”),财务资助方式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有效,根据其资金需求陆续支付,有效期内,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4.2%。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兴疆牧歌的其他部分股东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关联交易程序予以审议,关联董事段菊香女士、陈晖女士、陈灿女士、陈宏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兴疆牧歌日常经营管理和企业运营资金周转的需要,决定向兴疆牧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有效,根据其资金需求陆续支付,有效期内,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4.2%。公司本次向兴疆牧歌提供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兴疆牧歌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由公司全额提供,兴疆牧歌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及参与兴疆牧歌实际经营的股东将按照持股比例对本次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公司持有兴疆牧歌53%的股权,兴疆牧歌其他股东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高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克忠先生、股东陈源芝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以关联交易程序予以审议。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2024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阿克苏兴疆牧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6月20日
3、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解放北路18号博林酒店9楼
4、注册资本:16,4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陈克忠
6、经营范围: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生猪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水果种植;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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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被资助方其他股东情况: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高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高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GW59Q30
法定代表人:陈克忠
注册资本:2,187万元
成立日期:2019-11-29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873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高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克忠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核实,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高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源芝
陈源芝女士,中国国籍,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家族成员,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核实,陈源芝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除上述关联股东外,兴疆牧歌的其他股东(自然人股东13人)均不属于公司关联人,且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兴疆牧歌的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前述关联股东及参与兴疆牧歌实际经营的股东将按照持股比例对本次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他少数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兴疆牧歌实际经营决策,公司未要求上述其他少数股东提供担保。
9、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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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司2023年度未向兴疆牧歌提供过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况。
11、经查询核实,兴疆牧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
出资方: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受助方:阿克苏兴疆牧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方式:现金借款
3、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利率:4.2%,(参照兴疆牧歌银行贷款利率水平),从资金实际到账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期限:总期限不超过1年,根据其资金需求陆续支付。
6、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兴疆牧歌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7、担保措施:兴疆牧歌其他股东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及参与兴疆牧歌实际经营的股东将按照持股比例对本次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兴疆牧歌为公司直接持股53%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兴疆牧歌其他股东虽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但关联股东及参与兴疆牧歌实际经营的股东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且兴疆牧歌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资产质量较高、经营情况及行业前景良好、信用状况良好,因此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兴疆牧歌提供财务资助,有助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兴疆牧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兴疆牧歌的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关联股东及参与兴疆牧歌实际经营的股东将按照持股比例对本次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他少数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且不参与兴疆牧歌实际经营决策,公司未要求上述其他少数股东提供担保。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总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9%。
除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兴疆牧歌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金额。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61 证券简称:克明食品 公告编号:2024-088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4年半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726,520.21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420,956.2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153,870,113.61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532,744,841.12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2,744,841.12元。
2、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及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剩余17,985,3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以现有总股本343,834,842股扣减回购专户17,985,300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169,908.40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3.44%,未超过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范围。
如在未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该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其他说明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同时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实现高质量、稳定性、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陈克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