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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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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7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1、行业概览

2024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生产稳定增长,需求持续恢复,就业物价总体稳定,居民收入继续增加,新动能加快成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0%。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错综复杂,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经济回升向好基础仍需巩固。

2024年上半年,我国能源消费持续增长,供应能力稳步提升,能源供需平衡。根据国家能源局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数据,2024年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6,57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为44,3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

2024年1-6月,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为1,666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71小时。其中,并网风电1,134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103小时;太阳能发电626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32小时。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全国发电装机容量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其中,风电4.7亿千瓦,同比增长19.9%;太阳能发电7.1亿千瓦,同比增长51.6%;水电4.3亿千瓦,同比增长2.2%。

2、2024年上半年主要业务表现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一个目标、三个作用、六个担当”发展战略,围绕新能源多元化、快速化、规模化、效益化、科学化发展,持续推进“本质安全、规模翻番、数字转型、创新引领、健康进取”的新龙源建设,坚持规模发展和创新创变,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新增投产项目47个、控股装机容量2,286.73兆瓦,其中风电项目7个、控股装机容量595.00兆瓦,光伏项目40个、控股装机容量1,691.73兆瓦(含收购项目7个、控股装机容量495.40兆瓦)。2024年上半年,本集团累计完成发电量40,081,845兆瓦时,同比增长0.84%,其中风电发电量31,584,604兆瓦时,同比下降4.60%;火电发电量4,907,935兆瓦时,同比下降2.39%;光伏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量3,589,306兆瓦时,同比增长122.87%。

3、未来展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公司全面建设世界一流新能源科技领军企业的关键时期,本集团要把握大势、锚定目标、凝聚力量,深入实施“12556”工作思路。

坚定一个目标。持续推进“本质安全、规模翻番、数字转型、创新引领、健康进取”新龙源建设,全面建设世界一流新能源科技领军企业。

深化两条发展路径。要坚持规模发展,实现量的强力增长;坚持创新创变,实现质的有效提升。

建强“五项能力”,构建“五个世界一流平台”。要提升战略落实能力,构建世界一流新能源资产管理平台;提升机遇把控能力,构建世界一流新能源业务发展平台;提升资源整合能力,构建世界一流新能源共享协同平台;提升变革创新能力,构建世界一流新能源科创研发平台;提升组织领导能力,构建世界一流新能源党建赋能平台。

发挥六个“主力军”作用。一是在塑造全链条能源保供新优势方面,发挥好安全稳定“主力军”作用;二是在塑造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新优势方面,发挥好改革创新“主力军”作用;三是在塑造绿色发展新优势方面,发挥好低碳转型“主力军”作用;四是在塑造一体化数字化国际化新优势方面,发挥好协同发展“主力军”作用;五是在塑造提质增效新优势方面,发挥好价值创造“主力军”作用;六是在塑造深度融合引领保障新优势方面,发挥好党的建设“主力军”作用。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6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3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3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晋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A股中期报告和报告摘要以及2024年度H股中期报告和业绩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中期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H股-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7)。

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等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3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5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8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8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宫宇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中期报告、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A股中期报告和报告摘要以及2024年度H股中期报告和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H股-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67)。

2.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等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3.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审计师2024年度中期审阅费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支付2024年度中期审阅费用人民币59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非执行董事唐超雄、王雪莲、陈杰和张彤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控监督评价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控监督评价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二季度重大风险监测及动态评估工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年二季度重大风险动态评估报告、2024年二季度重大风险季度监测情况表及2024年二季度风险监控预警指标体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门设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门设置的有关安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和纪委书记新任期契约文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责任书和纪委书记目标责任书等新任期契约文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8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6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新增议案,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2.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15-15:00

3.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3层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利强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的出席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宫宇飞、唐超雄因公请假;在任监事3人,刘晋冀、郝静茹、吴进梅因公请假;高级管理人员杨文静、丁鶄、李星运、史文义列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注:在计算议案投票结果时,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仅包括“同意”票和“反对”票,“弃权”票不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

2.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重大事项,A股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注:以上计算投票比例的分母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仅包括“同意”票和“反对”票,“弃权”票不计入有表决权的票数。

该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秦季红律师、管玉倩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