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4-038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4-036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书面文件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会议由董事长王亚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业经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业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3、《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公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业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提议2024年第三季度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提议2024年第三季度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公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章程》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总经理工作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1、《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2、《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3、《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4、《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5、《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6、《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7、《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8、《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9、《关于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0、《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舆情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1、《关于制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业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4、《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4-037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0人),超过半数。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静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3、《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及客户实际需求变化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公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方便募集资金日常使用和管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4-039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364.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0.8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34,657.05万元,其中包括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的20,010.37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612.28万元(包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以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余额24,030.4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根据法规及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沧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100026019200304467),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新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260100001331、35150198260100001332),并于2023年3月20日会同国金证券分别与工行海沧支行、建行新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兴业江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9210100100464622、129210100100464867),并于2023年3月20日,会同国金证券与兴业江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4,657.0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以通知存款形式存放的余额为24,030.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系本年度的净利润,下同。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终止“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后,该项目截至2023年11月30日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等15,006.07万元,除了继续支付已施工工程未支付的合同质保金等合同尾款之外,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合规的安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4-040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 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364.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0.8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9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截至2024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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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部分调整并延期的原因
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体育户外和家居生活等消费品行业市场发展趋势,以及客户实际需求,相较募投项目计划制定时已发生较大变化。基于审慎规划项目投资,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考量,公司拟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资源,降低场地装修和研发软硬件投入,适当放缓投资进度,同时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延长研发周期,并根据发展需要对研发方向及课题等实施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目标、行业发展趋势及客户需求变化,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相应局部调整,并导致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较原规划时间出现延后。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主要情况
“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在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投资总额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局部调整并延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通过扩充研发方向和调整课题形成新的研发实施内容。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高层次研发人才队伍建设,在现有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结合未来市场发展趋势,重点开展新产品及新技术应用、创新工艺技术、创新模具技术、自动化技术、提升检测能力等方向研发,并以此为基础将原有研发课题调整变更为更加符合当前需求的技术方向,加快关键技术的突破,同时通过购置先进的研发及检测设备,强化模具及自动化方案设计与落地能力,深化公司自主研发体系和创新能力。
本次调整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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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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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本次部分调整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结合当前消费品市场发展趋势及核心客户实际需求,更加有针对性地推进“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进一步保障和强化公司的技术优势。项目实施后,将有助于公司实现研发体系升级,不断丰富完善核心技术体系,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不断增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监事会、保荐人的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应调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事项,是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及客户实际需求变化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对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和自动化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内容、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4-041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议2024年第三季度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 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2024年第三季度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提议主要内容
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中期现金分红,“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未分配利润、当期业绩等因素确定分红频次,并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推动在春节前结合未分配利润和当期业绩预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等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并基于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和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拟提议:
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以及公司当期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安全稳定能够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并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于2024年第三季度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利润:
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0%。
二、补充说明
1、本次提议,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及政策精神,并同时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具体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4-043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及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通过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主要交易外币币种为美元等;
2、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3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4、已审议程序及拟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5、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目的
当前,公司出口业务占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并主要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美元结算占比相对较低,但仍占一定比例。为了进一步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更好地预防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外汇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3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4、授权期限及授权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议案规定的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事项,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5、资金来源
前述所述资金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交易对象
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二、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对当期损益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流程、信息保密与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控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公司将根据内部控制制度,监控业务流程,评估风险,监督和跟踪交易情况。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出口业务占营业收入占比较高,并主要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美元结算占比相对较低,但仍占一定比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目的是减少汇率大幅度变动造成的预期风险,并且能够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原则和流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通达创智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通达创智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4-044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简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5.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364.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00.8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的相应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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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项目建设所需投入资金超过募集资金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对“通达创智石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总规模、实施内容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等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终止“通达6#厂房(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三)募投项目使用的物料存在种类多、用量少或具有通用性等特点。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及降低采购成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统一采购物料,后续按照募投项目使用情况进行归集与核算后予以置换,便于优化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
因此,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对涉及到的上述人工费及物料费用,由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再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统计募投项目通过自有资金支付的人工费和物料费,建立明细台账,并由相关责任人审核;
(二)财务部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将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处理,方便募集资金日常使用和管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通达创智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下转1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