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4-03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4-037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6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满足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9230万股,回购价格为21.64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733.4720万股减至8,719.5490万股,注册资本将由87,334,720元变更为87,195,490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宏发科技园A栋5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自2024年8月29日起45天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苏晓倩
(4)联系电话:0755-36354100
(5)传真号码:0755-33525953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