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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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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28 公司简称:广州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5日(星期四)至09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zgdb@gzpor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12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12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副总经理:郑灵棠

董事会秘书:梁敬

财务总监:何晟

独立董事:肖胜方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12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9月05日(星期四)至09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zgdb@gzpor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锁颍馨

电话:020-83052510

邮箱:gzgdb@gzpor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权额度:授权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授权期限:授权期限自上次授权截止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产品类型: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审议程序:本事项经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州港”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8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51,351,351股,每股面值1.00元/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99,999,998.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653,873.9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1,346,125.04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8月30日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2GZAA60502)。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授权额度不超过16亿元,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上次授权截止后即2023年9月24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情况见下表。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统计期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本次存放募集资金的情况

(一)存放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以增加资金收益。

(二)产品类型

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且不得用于质押。

(三)授权额度

授权额度不超过8亿元,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上次授权截止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部分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具体由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有关进展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均为国有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安全系数高,流动性好。公司建立了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南沙港区粮食及通用码头筒仓三期工程、新沙港区11号12号通用泊位及驳船泊位工程等,项目建设周期长,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款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款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继续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由85,000万元调整为105,000万元。

●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在合作过程中可以分别利用各自的资源等优势,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其他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85,000万元。

今年以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海铁联运、海运业务大幅增长,预计下半年实际发生额将超原有预算。公司拟增加“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0,000万元。调整后,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调增至105,000万元,具体如下:

新增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湖南湘粤非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21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清霞路199号株洲铜塘湾保税物流中心(B型)8楼809室,所属行业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无船承运业务;报关业务;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装卸搬运;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运输货物打包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8.00%股权,公司持有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100.00%股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公司属于重要参股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2.重庆渝穗港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8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郭家沱街道隆港路2号5层502室,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船舶代理;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集装箱维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报关业务;无船承运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4.00%股权,公司持有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100.00%股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该公司属于重要参股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在成本加税费、合理利润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在合作过程中可以分别利用各自的资源等优势,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副董事长黄波先生、董事苏兴旺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内容客观,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4年8月28日11: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604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温东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符合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100亿元公司债券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合理可行,有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公平,符合市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增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公平,符合市场规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存款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与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中远海运集团”)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由148,000万元调整为178,000万元。

●公司本次调整与中远海运集团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基于关联交易双方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其他关联交易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

一、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48,000万元。

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原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不能满足公司港口、物流等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增加与中远海运集团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类别中增加关联交易额度25,000万元,在“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原材料、动力”类别中增加关联交易额度5,000万元。调整后,2024年度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调增至178,000万元,具体如下:

新增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直接持有公司3.24%的股份,并通过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海码头”)间接持有公司3.27%的股份。中远海控合计持有公司6.50%的股份(本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中远海控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四)的规定,中远海控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方。中远海控的实际控制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5日,注册资本为1,100,000万元,国务院出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地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28号。经营范围: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自有船舶租赁;船舶、集装箱、钢材销售;海洋工程装备设计;码头和港口投资;通讯设备销售,信息与技术服务;仓储(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船舶、备件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股权投资基金。

(二)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主要关联企业

1.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8日,注册资本为153,657万元,注册地为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58号7层。主营业务:国际船舶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运输,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际货物运输、陆路国际货物运输、海上国际货物运输、航空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船舶、国内船舶、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润滑油销售。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2.广州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85年1月8日,曾用名广州中远海运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4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8号4楼A、B室。主营业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报关代理服务;房屋租赁;国内水运船舶代理;国际海运船舶代理。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3.中国船舶燃料广州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84年3月19日,注册资本为8,500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黄埔港前路509号。主营业务: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燃气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港口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成品油仓储(限危险化学品);出口监管仓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4.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7日,注册资本为87,666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195号4楼。主营业务: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港口经营;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进出口代理。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5.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8日,注册资本为214,665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20号2302房。主营业务:国际船舶代理;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水上运输设备批发;金属船舶制造;非金属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装卸搬运;海洋工程建筑;提供施工设备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工程围栏装卸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工程排水施工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通讯设备修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汽车租赁;律师及相关法律服务;广告业;海运及海运辅助业人员培训;室内装饰、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房地产咨询、中介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贸易代理;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五金零售;沿海货物运输;远洋货物运输;职业中介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人才中介服务;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国际船舶管理;专业停车场服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酒类批发;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酒类零售;烟草制品零售。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6.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17日,注册资本为2,142万美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红安路2号。主营业务:金属结构制造;钢结构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集装箱制造;金属日用杂品制造;金属压力容器制造;集装箱维修;金属制品批发。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7.珠海中燃石油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于1991年6月12日,注册资本为15,725万元,注册地为珠海市万山区桂山岛二湾三湾油库综合办公楼。主营业务: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批发、零售;柴油的批发;船舶淡水及物资供应(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其他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仓储);货物专用运输(罐式);货运代理;港口经营。该公司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在成本加税费、合理利润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与中远海运集团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基于关联交易双方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率,提高经济效益,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注册发行100亿元公司债券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为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升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现有债务融资情况,结合未来投融资需求,公司拟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

(二)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四)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五)本次债券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形式在中国境内发行。

(六)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担保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置换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向下属子公司增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最终募集资金用途安排以注册许可文件和债券发行公告文件为准。

(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十)偿债保障措施

偿债保障方面,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本次债券已在该期限内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券发行完毕。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可就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是否终止或延长本决议的有效期。

三、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情况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定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数、回售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就公司债券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及发行等手续,签署与公司债券申报、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与登记等);

(三)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公司债券申报、注册、发行、取消发行、注销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六)办理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85817.SH、185969.SH、137626.SH、137812.SH、115012.SH、240489.SH

债券简称:22粤港K1、22粤港02、22粤港03、22粤港04、23粤港01、24粤港0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4年8月28日09:00

会议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604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其中董事宋小明先生、独立董事肖胜方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五)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黄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发行条件中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100亿元公司债券额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券。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债券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本次债券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在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形式在中国境内发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担保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置换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向下属子公司增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最终募集资金用途安排以注册许可文件和债券发行公告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偿债保障措施

偿债保障方面,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如果本次债券已在该期限内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则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债券发行完毕。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可就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是否终止或延长本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和市场情况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申报、注册、发行及存续、兑付兑息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发行金额、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发行期限、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分期发行、每期发行金额及发行期数、回售和赎回条款、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公司债券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主管机构办理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申报、注册及发行等手续,签署与公司债券申报、注册、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与登记等);

(3)如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公司债券申报、注册、发行、取消发行、注销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根据适用的规章制度进行信息披露;

(6)办理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其它事宜。

上述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债券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上述议案二、议案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00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副董事长黄波先生、董事苏兴旺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4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30,000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等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副董事长黄波先生、董事苏兴旺先生为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4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增资23,790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